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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 撰成日期:111年3月 更新日期:111年3月15日 作者:盧焜鑫. 編號:B01691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111年5月30日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規定解散,為使該會解散後,轉型正義任務持續推進,並回應民間社會呼籲轉型正義應落實於政府機關之日常,明確規範轉型正義事項由何機關接續推動落實、相關資源如何整合分配,及執行過程如何追蹤管考等事宜,行政院爰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11條之1及第11條之2條文草案」。本次修法明定由行政院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並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同時增訂該會解散後,由各有關部會承接應辦理之轉型正義事項,力求無縫接軌。行政院爰擬具草案送請本院審議,本報告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建議,俾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