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
撰成日期:111年3月
更新日期:111年3月15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李雅村
編號:B01693
威權統治時期下被害者及其家屬之權利回復,為我國轉型正義重要任務之一。過去雖有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二二八條例等處理相關賠(補)償事宜,惟前述條例於立法之初係以「補償」之概念使人民獲得國家給付,未論及國家行為之不法性;另因被害者財產遭國家不法行為沒收後如何回復之規定仍有不足。我國於2017年公布施行促轉條例,並於2022年進一步提出促轉條例修正草案,將使國家不法之平復更加完善。
經確認不法之國家行為,例如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為之追訴或裁判,所造成被害者或其家屬權利之損害,國家自應盡力回復。惟迄今法規對被害者權利回復制度規劃未盡完善,為弭平包含司法、行政措施之國家不法行為所致人民損害,行政院爰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函送本院審議。本報告檢視相關內容,並提出相關建議,俾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
經確認不法之國家行為,例如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為之追訴或裁判,所造成被害者或其家屬權利之損害,國家自應盡力回復。惟迄今法規對被害者權利回復制度規劃未盡完善,為弭平包含司法、行政措施之國家不法行為所致人民損害,行政院爰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函送本院審議。本報告檢視相關內容,並提出相關建議,俾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