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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第77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1年3月 更新日期:111年3月21日 作者:陳宏明 編號:B01694
臺灣位處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交界之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地震發生頻繁,強震可能引發建築物倒塌等災害始終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有鑑於107年2月6日花蓮地震災害,為加強原有合法建築物之構造安全,行政院爰擬具「建築法第77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供公眾使用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之原有合法建築物,增訂其構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者,主管建築機關應視實際情形,令其改善或改變其他用途,並於111年2月16日以院臺建字第1110164669號函請本院審議。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並就性別及人權影響加以評估分析,提出評估意見,俾供本院委員審查法案及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