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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1年4月 更新日期:111年4月14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淑敏 編號:B01721
司法院110年12月14日院會通過《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施行法》、《行政法院組織法》、《法院組織法》及《法官法》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形塑堅實的第一審行政法院」與「發揮法律審功能的最高行政法院」為目標,建構行政訴訟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爰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並提出修法建議:為法律用語明確性,酌作文字修正;建議明定調辦事法官及法官助理應承法官之命協助辦理訴訟相關事項,以明確主從地位;「高等行政法院」之相關規範應一併盤點修正;應全盤檢討修正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之任用資格;宜妥善規劃保障民眾起訴及應訴便利性之重要配套措施;相關法規應儘速配合完成修正,以供委員問政及修法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