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1年4月
更新日期:111年4月29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耀東
編號:B01730
行政院為因應國內時空環境之變遷、建築物使用形態越趨複雜及近期重大火災案例,從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危險物品場所管理、掌握救災資訊提升救災效能及全面檢視提高罰責等方面,爰提本次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及回應社會輿論。
本報告就上開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包括配合消防安全設備實務修正部分文字內容;因應高層及地下建築物之性能設計後續營運管理強化服勤人員之專業管理能力;為提升消防防災計畫及消防管理人之專業定位、場所管理及職場規範等法律授權位階,明定消防防災計畫相關制訂方式及內容,以確保消防管理安全及保安監督機制運作之有效執行運作;具相當規模之公共危險作業場所,應訂定緊急應變計畫並據以規範場域內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設施設備,以強化事業單位管理權人之權責等,另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提出相關建議,俾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
本報告就上開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包括配合消防安全設備實務修正部分文字內容;因應高層及地下建築物之性能設計後續營運管理強化服勤人員之專業管理能力;為提升消防防災計畫及消防管理人之專業定位、場所管理及職場規範等法律授權位階,明定消防防災計畫相關制訂方式及內容,以確保消防管理安全及保安監督機制運作之有效執行運作;具相當規模之公共危險作業場所,應訂定緊急應變計畫並據以規範場域內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設施設備,以強化事業單位管理權人之權責等,另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提出相關建議,俾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