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1年8月
更新日期:111年8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莊弘伃
編號:B01750
鑑於公益信託類型日趨多元,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之1規定得享租稅優惠之受託人資格僅限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外界時有放寬之建議;又為因應實務需要,並落實政府提供租稅優惠之政策目的,公益信託之稅捐徵免規定亟待檢討,行政院爰參據「信託法修正草案」對公益信託之監督及管理機制,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茲就行政院提案之相關問題進行評估,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報告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為督促公益信託積極從事合於信託本旨之公益活動,建議本草案第23條之1、第24條之1、第24條之2及第59條內容宜再予釐清並酌予文字修正,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及問政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