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世界貿易組織(WTO)入會議定書附錄一之「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服務業特定承諾表」
撰成日期:111年10月
更新日期:111年10月7日
作者:彭文暉
編號:B01767
為消弭服務業貿易障礙,我國自2017年世界貿易組織(WTO)第11屆部長會議即加入發表「服務業國內規章聯合聲明倡議」,並於2021年12月2日與67個WTO會員共同發布完成服務業國內規章談判之宣言,承諾將「服務業國內規章參考文件」規範納入個別會員之服務業特定承諾表,嗣於2022年5月23日由我常駐WTO代表團向WTO秘書處提交上開修正服務業特定承諾表。
前開服務業特定承諾表業由經濟部及外交部依條約締結法第16條準用同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會銜報請行政院核定及核轉本院審議。本報告爰就上開修正案進行研析評估,俾供本院委員審查本案及問政之參考。
前開服務業特定承諾表業由經濟部及外交部依條約締結法第16條準用同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會銜報請行政院核定及核轉本院審議。本報告爰就上開修正案進行研析評估,俾供本院委員審查本案及問政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