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撫卹條例第13條、第21條及第40條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12年4月
更新日期:112年4月17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康世宗
編號:B01809
為落實亡故官兵遺有未成年子女之生活照顧,使遺族獲得老年生活基本經濟安全,調整現行死亡撫卹給與標準,並完備軍人撫卹制度之相關規定。行政院爰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13條、第21條及第40條條文修正草案送本院審議。
本報告針對本草案條文內容及法案對性別與人權之影響進行評估,建議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之未成年子女每月再加發撫卹金,應具體規範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以符明確性原則;修正條文施行日期之規定,宜依體例予以統一。以上建議,謹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及問政之參考。
本報告針對本草案條文內容及法案對性別與人權之影響進行評估,建議軍人因作戰、演習訓練或搶救災害而死亡之未成年子女每月再加發撫卹金,應具體規範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以符明確性原則;修正條文施行日期之規定,宜依體例予以統一。以上建議,謹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及問政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