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5條之1條文草案評估報告
撰成日期:112年11月
更新日期:112年10月31日
作者:李雅村
編號:B01845
鑒於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並無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參加重建之規定,倘公有土地及建築物參與重建計畫,仍須依土地法、國有財產法、預算法及地方公產管理法令等規定辦理,將致辦理時程有所延宕。為鼓勵公有財產參與重建,行政院爰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5條之1條文草案」。經本報告研析相關內容,並檢視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及審查法案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