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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評估報告 撰成日期:113年5月 更新日期:113年5月3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育靖 編號:B01883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鑒於現行對公立學校之捐贈,適用所得稅法對政府捐贈之規定,得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惟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私立學校之捐贈,指定捐款予特定之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法96年12月18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已設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者,僅能按個人捐款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營利事業捐款不超過所得總額25%作為列舉扣除額或列為費用或損失。為落實對公私立學校捐贈之抵稅額衡平,並強化對興學基金會財務監管,行政院爰擬具「私立學校法第62條修正草案」,於民國113年5月2日送請本院審議。經本報告研析相關內容,並檢視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及審查法案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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