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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85條條文修正草案評估報告 撰成日期:114年4月 更新日期:114年4月2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淑敏 編號:B01915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聯合國大會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專為兒童而設的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簡稱CRC)。我國因非聯合國會員國,因此採公約國內法化的方式,將各人權公約在我國法律體系上的效力及地位,以法律定之,來履行國際人權條約的承諾;故我國於103年6月4日制定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1月20日施行。鑑於兒童權利公約已國內法化,並參酌日、韓立法經驗,國家人權委員會認為政府研議如何禁止家內體罰至關重要。行政院、司法院爰擬具民法第1085條條文修正草案,於114年1月24日送請本院審議。經本報告研析相關內容,並檢視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及審查法案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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