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評估報告
撰成日期:115年1月
更新日期:115年1月7日
作者:林淑靜
編號:B01953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人工生殖法自96年施行以來僅作有限修正,核心制度未曾通盤檢討。近年憲法解釋及國際人權規範均強調婚姻與家庭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並涉及生育自主與家庭生活權利;為兼顧女性生育健康及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有必要檢討現行受術對象限制。行政院參酌多國立法趨勢,爰將女同性雙方及未婚女性納入適用對象,並明定受術前須經指定專業機構進行子女最佳利益評估,及補充規範依人工生殖法所生子女之法律地位,以保障其權益安定,其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並於114年12月11日送請本院審議。經本報告研析相關內容,並檢視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及審查法案參考。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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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關於立法院/各單位/法制局/業務成果(法案評估公開)/第11屆法案評估】
摘要
人工生殖法自96年施行以來僅作有限修正,核心制度未曾通盤檢討。近年憲法解釋及國際人權規範均強調婚姻與家庭制度植基於人格自由,並涉及生育自主與家庭生活權利;為兼顧女性生育健康及人工生殖子女最佳利益,有必要檢討現行受術對象限制。行政院參酌多國立法趨勢,爰將女同性雙方及未婚女性納入適用對象,並明定受術前須經指定專業機構進行子女最佳利益評估,及補充規範依人工生殖法所生子女之法律地位,以保障其權益安定,其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並於114年12月11日送請本院審議。經本報告研析相關內容,並檢視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及審查法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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