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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評估報告 撰成日期:115年7月 更新日期:115年7月13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李郁強 編號:B01984
【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考量類菸品及其組合元件常淪為施用毒品之載具,現行行政罰嚇阻力恐有不足,行政院業於民國115年6月25日函送「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本院審議,擬將製造、輸入及供應端行為提升為刑事罰,並全面禁止持有該等物品。經本報告研析並參酌新加坡、香港立法例,同時檢視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認全面禁持恐過度干預私人領域,亦不符行政罰故意過失責任原則。爰此,本報告提出下列修正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及審查法案參考:
一、持有管理採漸進制度:採「公共場所優先管制、非禁菸場所之營利持有禁止」之分流制度,並增訂司法偵查與學術研究之合理例外規定。
二、供應鏈刑責分級化:依犯罪規模、營利目的及組織化程度重塑刑事責任,以落實罪刑相當原則。
三、邊境分流配套機制:建立入境旅客主動申報免罰但沒入銷毀之處理機制,兼顧邊境管制尊嚴與人道考量。
全文下載網址: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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