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評估
撰成日期:92年7月
更新日期:92年7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李郁強
編號:B00346
吸菸是引起全球成年人早期死亡最重要的單一原因,世界衛生組織表
示,全世界每年約490萬人死於吸菸導致的相關疾病,國際上若再不
採取行動,預估到了2020年,因菸害死亡的人數將增至1000萬人。根
據台灣本土性菸害調查結果,2001年台灣因吸菸而死亡的人數為
17,500人,預估2020年將達67,000人,因吸菸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每
年高達315億元,花在治療吸菸男性因菸害引起的疾病費用約180億
元,占健保總額11.7%。
有鑑於菸害如此嚴重,世界衛生組織於今年(2003年)五月通過菸草
控制框架公約,對於菸品廣告的限制、菸害警語標示的加強、青少年
吸菸的避免都加以規範。我國目前雖然還不是WHO會員國,但在菸害
防制工作上須與國際接軌,才能避免成為跨國菸商傾銷的對象,而且
我國「菸害防制法」於1997年通過迄今已將近六年,亦到了該檢討的
時候。緣此,本文對於公約規範的內容與我國憲法是否牴觸及「菸害
防制法」與國際間規範是否不一致進行探討,並提供修法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