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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評估報告 撰成日期:92年10月 更新日期:92年10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彭定民 編號:B00351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自民國八十年二月一日公布施行以來,曾分別於八

十二年及八十七年修正兩次,本次的修正係因去(九十一)年公務人員

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均已修正,為取得平衡,爰配合修正之。

本次之修正案共修正六條,由於修正方向與文官制度取向一致,適用

上亦無問題,原則可予同意。惟就整體言,本條例與文官體制並無太

大差異,而本條例作為海關建制之過渡階段已趨完成,是否仍有必要

存在,值得深思。因此,建議主管機關與考銓機關宜適時並充分地與

海關溝通,以取得共識,於適當時機廢止此條例回歸文官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