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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服制條例草案評估報告 撰成日期:94年9月 更新日期:94年9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黃世祺 編號:B00429

現行陸海空軍之制服,係分別適用民國24年12月24日制定的「陸軍服制條例」、19年6月17日制定的「海軍服制條例」及44年5月24日制定的「空軍服制條例」,雖然該等條例皆經數次修正公布施行,但內容繁簡不一,制服種類各異,且未將憲兵、海軍陸戰隊制服納入規定,已與現況不合。行政院為謀改進,並斟酌軍人禮儀需要及整合國軍制服、各項服裝等之國軍服制體系,爰檢討合併上開三服制條例,擬具陸海空軍服制條例草案於94年8月8日函請本院審議(院總第3233號政府提案第10243號),上開三條例於本草案公布時即同時廢止。

經查本草案有部分條文內容尚有疑義,如第二條既規定本條例服制之適用範圍,又規定服制之種類,似不夠明確;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軍常服及軍便服之服用時機不夠周延;第六條有依規定佩帶勳奬章,惟所指「規定」為何似有疑義;第九條有關服制之籌補方式及對象,授權由國防部定之,似與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有牴觸之處等,均有進一步研討修正之必要,故本文針對草案內容有問題處,逐條探討並提出修正建議,然後做結論及彙整修正條文對照表於后,供委員於審議本草案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