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97年4月
更新日期:97年4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呂坤煌
編號:B00548
政治獻金法於2004年3月31日公布施行以來,歷經第6屆及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第6屆高雄市議員補選、三合一選舉及鄉(鎮、市)民代表與村(里)長選舉等實際運作後,迭有反應部分規定不合理及實務技術面遭遇若干疑義,為利制度之有效運行,行政院乃擬具「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送請本院審議。
然檢視行政院所提出之草案,發現仍有若干值得檢討之問題及改善空間。經過營利事業政治捐獻、政治獻金收受主體、匿名捐款、由獨立支出衍生之變相助選、公司虧損之查證及對於外國公司、團體定義含糊不清等問題之檢討後,為避免法律規範所形成之灰色地帶,成為有心人士玩法弄權、鑽研漏洞之空間,並在立法技術、立法可行性以及法案相關配套周延性考量下,提出取消營利事業政治捐獻之賦稅優惠規定、調降匿名捐款之上限、企業應透過會計師審核虧損與否並委託會計師為政治獻金之捐贈,以及放寬政治獻金收受者收支帳簿記載時間等修正要點,並於條文對照表中針對有關條文提出具體修正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