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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98年3月 更新日期:98年3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寶珠 編號:B00630

近年來,工程產業面臨國內整體經濟環境之影響,以及國外大型公司透過共同投標分食國內重大工程市場之衝擊,業者的生存空間日益受到壓縮,相關產業皆面臨經營的困境。同時,我國已於民國9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面對全球化競爭時代的來臨,為求產業經濟的永續發展,應儘速改善經營環境、厚植整體營建產業的競爭能力。

民國92年7月2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公布施行,施行迄今5年有餘,已顯成效。為進一步強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體質與擴大營業範圍,行政院擬具「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本院審議,本報告就該草案針對消防工程消防工程宜否列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營業範圍之問題、宜否限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營業範圍不得僅為消防工程之問題、執業人員異動契約解除及終止、專業責任保險投保、公司因監督執業技師不周而免予處罰、資訊公開事項宜明定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代表人資格、擴大執業人員範圍與修正申請規定等相關問題,加以分析探討,並提出具體建議條文,供委員審議本法案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