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3年4月
更新日期:103年4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世超
編號:B00949
行政院鑒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人身自由保障之精神及司法院於102年7月5日公布釋字第710號解釋意旨,認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對於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或澳門居民強制出境及收容之相關規範,在正當法律程序及人身自由之制度性保障方面,尚有進一步強化之必要,遂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分別以103年3月13日院臺法字第1030127343號函及103年3月13日院臺法字第1030127343A號函送請本院審議。由於前開二修正草案之內容均屬強制出境、收容之法定事由及延長收容期間等相關條文,本報告爰併案針對此二修正草案提出數點修正建議,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本法案時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