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建築師法修正草案 撰成日期:103年7月 更新日期:103年7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陳世超 編號:B00962

行政院鑒於我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營建承攬型態有重大改變,其中統包係結合具有規劃、設計能力之建築師、技師,與施工單位統籌辦理工程方案之選擇、規劃設計及施工管理,有助於工程品質提升及營建產業之健全發展,增加我國營建產業競爭力,為未來發展之趨勢;又依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召開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結論,有關工程顧問服務業之發展策略,應使建築師事務所大型化,以增加其競爭力。因此,為利加速推動建築產業達成前述目標,行政院遂擬具「建築師法修正草案」並以103年5月16日院臺建字第1030134980號函送請本院審議,經本院第8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決議:「交內政委員會審查」。本報告爰針對此一修正草案提出數點修正建議,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本法案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