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
撰成日期:106年3月
更新日期:106年3月1日
資料類別:法案評估
作者:翁栢萱
編號:B01207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之組織應以法律定之,行政院爰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草案),於105年12月15日以院授人組字第10500622752號函送請本院審議,本草案業經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本報告針對本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結果加以檢視及分析,從條文內容探討評估方面,提出研析建議如下:一、高公局設立目的之一建議修正為「國道管理」,以資週延公路工程與交通管理合一之改制目的;二、第二條第一款掌理事項建議修正為發展與建設規劃,以符新機關公路工程與交通管理的完整發展及建設規劃效果;三、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派用人員,配合機關改制後之改任事宜未盡周延,宜明文保障其轉任公職權益。另依據檢討評估結果,彙整成條文對照表,俾供委員審查法案時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