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新教育」係指運用創意點子結合創新理念,作為激勵教師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與品質,並鍊結企業創新價值的教育革新。
(二)基於產業立場,教育機關與學校有心推動創新教育,深值肯定。但創新必須符應學用合一,發揮「務實致用」,亦即能將理論知識有效運用於實際生活中,並將生活中所遭遇的問題以所學知能予以解決。因此,創新教育必須結合企業競爭的價值創新,提高產品技術的競爭力與顧客認知需求,以達到價值創新的新理念。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曾對創新科技及產業作如下表述:創新要有「價值」才叫「創新」,否則就是「假創新」。我國於1980─1987年提供創造聯電、臺積電等企業機會,整體創造10兆元以上的市值與「價值」,這是「科技創新」與「商業模式創新」的典範,除提供學生工作機會外,也帶動國家經濟發展。該院士認為,目前科技部1年編列1,000多億元預算所創造出的「價值」甚微。近30年來政府投入近3兆元的經費,但創新「價值」卻十分有限,教育部與經濟部等機關似宜深加檢討。
(四)教育部為彰顯創新教育與培育人才的成果,曾於2016年在華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DREAM Hi未來教育概念展」實體展演活動,並規劃「務實致用、產學聯結」之主題,展現創新教育及產學合作之成果。
(五)事實上,大學教師研發能量及所培育的人才,正是產業創新能量的來源之一,經由教育現場展示之創新成果,展現連結產業並分享產學研發多元風貌,彰顯校園師生發想的創造力、實踐力及學生就業競爭力。
(六)德國是眾所公認的世界發明大國,關鍵因素就是藉由教育重視啟發與創新。德國柏林洪堡大學(Humboldt-Universität zu Berlin,HU Berlin)教授馮八飛在《德國從弱國走向強國之源》中表示,德國崛起主要依靠創新,而德國的創新人才輩出,其實來自於德國的教育創新。洪堡大學鼓勵教師必須要搞科研,要求教師把科研成果變成教學內容,這是非常重要且有效的教學創新模式。
(七)面對新世代大環境的轉變,創新不能止於口號,卓越優質的企業也必須落實創新,否則可能會有消失的命運。英國《行銷週刊》(Marketing Week)指出,96%的主管認為創新是企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是能將創新順利融入企業卻只有23%。探究落差因素,就在於缺乏建立一套持續創新的機制,包括投入與連結學校的教學創新。
(八)綜上所述,目前學校教育創新結合產業發展價值的積極作為,除了賡續以教育部所推動的創新教育與培育人才外,似宜參酌德國施行經驗,確實讓學生的學習按部就班進行(不急於速成揠苗助長),重視師徒制,從做中學的過程中傳承技術,俾使學校教育的創新結合產業品項的產出,都能因其具有創新「價值」達到精緻與耐用,獲致消費者的滿意與好評。政府似宜繼續鼓勵師生從事創造發明,保障發明專利與減少稅賦,使學校重視學用合一與創新發明,有利於學生因創新增進就業力,產業也因創新價值而獲利,進而提高員工新酬,更有利於提升國家的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