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招收國際學生策略之研析
撰成日期:107年12月
更新日期:107年12月12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盧延根
編號:R00598
一、 議題:教育部辦理招收國際學生策略之研析
二、 所涉法規
(一) 《大學法》
(二) 《專科學校法》
(三) 《高級中等教育法》
(四) 《國民教育法》
(五)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以目前人口結構的推估狀況,少子女化現象是不可逆的趨勢。少子女化衍生學校生源遞減、產(企)業人力不足問題,也會影響經濟發展及國家競爭力。
(二) 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促進國際文教交流,鼓勵大專校院擴大招收國際學生,並配合新南向國家產(企)業需求,辦理國際學生產學合作專班、外國青年短期技術訓練班及中高階專業技術人才短期訓練班 等相關教育課程,希冀彌補前述因少子女化造成之生源遞減及人力不足之缺陷。
(三) 依教育部統計,2017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人數11萬7,970人,占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總人數之9.3%,較2016年增1,095人或0.9%,新南向計畫的推動已發揮招生一定之效益。然而,依生源的國家/地區觀察,中國大陸3萬5,304人占3成最多,其次為香港8,761人,澳門5,141人,日本也有8,387人,而新南向區域之學生共3萬7,999人 ,故主管機關似有努力空間。
四、 建議事項
為增進招收國際學生來臺就讀,教育部允宜協助學校招生,茲研提如下意見供參:
(一) 加強宣導來臺留學
我國「新南向政策」招生,似宜藉由東協與南亞各國的經濟快速成長,迫切的人才需求,以我國學界之強項,結合駐外代表處依據前述各國產業發展重點培育學科,加強宣導招生訊息,以營造雙贏局面。
(二) 編列留學生獎學金
教育行政機關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補助大學於海外設立「臺灣教育中心」,但招生誘因之一,似宜籌編較為優厚「入學獎學金」及「語文獎學金」,以吸引優秀國際學生來臺就讀,並協助外籍學生的學習和生活適應。
(三) 盤整法規簡化作業
為了便利外籍學生來臺留學,我國大專校院在海外訓練當地學生或進行人才交流,宜廣徵各方意見修正相關法律,諸如:海外留學生產學合作與實習,似宜修法提供業界誘因─減免稅賦等,制定《學生實習專法》,修正《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律。
撰稿人:盧延根
二、 所涉法規
(一) 《大學法》
(二) 《專科學校法》
(三) 《高級中等教育法》
(四) 《國民教育法》
(五)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以目前人口結構的推估狀況,少子女化現象是不可逆的趨勢。少子女化衍生學校生源遞減、產(企)業人力不足問題,也會影響經濟發展及國家競爭力。
(二) 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促進國際文教交流,鼓勵大專校院擴大招收國際學生,並配合新南向國家產(企)業需求,辦理國際學生產學合作專班、外國青年短期技術訓練班及中高階專業技術人才短期訓練班 等相關教育課程,希冀彌補前述因少子女化造成之生源遞減及人力不足之缺陷。
(三) 依教育部統計,2017年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人數11萬7,970人,占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總人數之9.3%,較2016年增1,095人或0.9%,新南向計畫的推動已發揮招生一定之效益。然而,依生源的國家/地區觀察,中國大陸3萬5,304人占3成最多,其次為香港8,761人,澳門5,141人,日本也有8,387人,而新南向區域之學生共3萬7,999人 ,故主管機關似有努力空間。
四、 建議事項
為增進招收國際學生來臺就讀,教育部允宜協助學校招生,茲研提如下意見供參:
(一) 加強宣導來臺留學
我國「新南向政策」招生,似宜藉由東協與南亞各國的經濟快速成長,迫切的人才需求,以我國學界之強項,結合駐外代表處依據前述各國產業發展重點培育學科,加強宣導招生訊息,以營造雙贏局面。
(二) 編列留學生獎學金
教育行政機關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補助大學於海外設立「臺灣教育中心」,但招生誘因之一,似宜籌編較為優厚「入學獎學金」及「語文獎學金」,以吸引優秀國際學生來臺就讀,並協助外籍學生的學習和生活適應。
(三) 盤整法規簡化作業
為了便利外籍學生來臺留學,我國大專校院在海外訓練當地學生或進行人才交流,宜廣徵各方意見修正相關法律,諸如:海外留學生產學合作與實習,似宜修法提供業界誘因─減免稅賦等,制定《學生實習專法》,修正《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律。
撰稿人:盧延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