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私立大學面臨少子化招生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8年9月 更新日期:108年9月2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盧延根 編號:R00778
一、 議題:私立大學面臨少子化招生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 所涉法規
私立學校法、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三、 探討研析
(一) 依據媒體報導 ,教育部為鼓勵終身學習,放寬年滿22歲就讀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考進大學抵免學分,最快大二取得學士學位。在少子化情境下,不少私立大學為拓展生源紛設此類學分班,而頻傳弊端。
(二) 高教工會表示,私校為了招生方便,將推廣教育非學位課程與正式學位招生混同,政府監管與學校便宜行事都有責任。但學生如已入學,實際修習學分,因信任學校,不知違規,責任就不應由學生單方承擔。
(三) 教育部2019年2月21日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主要就是基於少子化衝擊,各校招生嚴重不足,且為落實成人回流教育之實質功能,並遏止部分學校利用「推廣教育學分班」作為招生工具而衍生之弊端。
(四) 少子化現象是不可逆之社會問題,私立大學為求生源,普設「推廣教育學分班」,加上入學不當抵免學分,以致損害學員受教權益之情事。基於保障學員學習權與受教權益,避免影響正規學制教學品質,實有導正其亂象之必要性。
四、 建議事項
針對私立學校面臨少子化的招生相關問題,研提如下建議供參:
(一) 落實法規嚴格執行
部分私立學校以推廣教育為幌子招攬學生,對外誇大學分班可取得學士學位。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2條第12款規定,年滿22歲,修習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累計達40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資格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另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4條第5項規定,推廣教育學分班所修學分作為新生入學考試資格之用者,入學後,不得再予抵免學分;學分之抵免認定,依各校學則或相關規定辦理。但抵免後在校修業,不得少於該學制修業期限及畢業應修學分數1/2,且不得少於1年。為避免學校便宜行事,影響學生權益,教育主管機關似宜依《私立學校法》第39條規定,嚴格審查各校每學年招生前所報之招生辦法、名額、入學方式及其名額分配等,並瞭解實際運作情形,以維正規學制之教學品質。
(二) 提供誘因促進就讀意願
面對少子化的實際問題,各級學校招生都受到衝擊,私立學校影響特別大。公立學校在臺灣社會認知存有較多好評,而且學費較為低廉。再者,教育部對招生不佳的私校,採取扣減招生名額及獎補助款等措施,讓學校陷入少子化與招生困難的惡性循環。為因應此一不可逆之困境,私立科大校院協進會倡議 ,同步減少公私立學校招生名額。學校無公私之分,都是在為國家社會培育人才;尤其私立學校已為國家培育諸多優質人力,對社會服務貢獻良多 。因此要執行此政策,教育主管機關似宜共體時艱,妥為宣導,並提供誘因,提升就讀私校意願。
(三) 發展特色靈活教學
少子化趨勢對私立大學經營及永續發展,造成嚴峻的挑戰,但此危機也可能是重大的轉機。少子化對大學產生的衝擊,學校似宜就社會實際需要作為長期願景,首先結合地區優勢特性,以產業發展及學生就業市場為目標,規劃整體性靈活課程,調整教學,建構具有市場特性的教育內涵,發展成為獨具特色的學校風格,聘用多元優質師資,確保永續發展並成為招生的新契機。其次,因應高等教育國際化趨勢,各私立大學為發展具有特色之校風,允宜積極融入國際學術社群,進行國際間大學的交流與合作,尤其是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此一趨勢,也意味著國際學生有更多的流動,有利於私立學校拓展招生版圖,深耕國際學生的教育及學習需求,也順勢降低少子化帶來的經營衝擊。 
撰稿人:盧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