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送餐平台外送員交通安全保障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8年10月 更新日期:108年10月29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安怡芸 編號:R00807
一、 題目
送餐平台外送員交通安全保障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 所涉法律
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臺灣外食風氣旺盛,民眾在家自己下廚時間少,近來越來越多人使用線上外送平台訂餐,有媒體依據經濟部發布的全臺餐飲業營業額統計資料,推估外送餐飲服務的商機約近三百億元。送餐平台不但可以讓餐飲業者的經營省下租金開銷與人事成本,也為消費者帶來更多便利性,在可以預見的未來,送餐平台將更加蓬勃的發展。隨著送餐平台的興起,大量人力投入外送勞力市場,並且因為外送員工時彈性,可自主接工,因此吸引不少愛好自由的年輕人選擇以外送員作為正職,亦有許多上班族利用公餘兼職賺外快。然而在此同時,「勞動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等諸多問題也因此產生,尤其許多送餐平台主打「即時快速」的送餐服務,外送員為免逾時遭負評或扣工錢只能拼命搶快,近日即發生數起外送員送餐途中發生交通意外,甚至死亡車禍的新聞,因此送餐平台外送員交通事故相關問題遂引起各界的關注及廣泛討論。
(二) 送餐平台之服務屬新興商業行為,外送員又以兼職及自由工作者居多,缺乏組織性,針對外送員與送餐平台間的勞資關係,以及勞工權益等問題上一向存有爭議。日前勞動部雖已初步認定送餐平台與外送員間為雇傭關係,然而實務上送餐平台給予外送員的福利極為有限。大部分甚至連基本勞保及健保都未能提供,更遑論為其投保意外險、團體險或第三人責任險等其他商業保險,因此一旦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不但外送員本身欠缺保障,受害的路人也可能有求償困難的問題。
(三) 依目前實務運作模式,大部分送餐平台並未提供營業用車輛,而係由外送員自備機車送餐,如遇有交通事故,基本上可透過機車強制險進行理賠。蓋汽機車強制險屬政策性保險,目的係為補償汽機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基本損失,未區分自用或營業用,且採取無過失責任,針對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均可獲得理賠。然而,外送員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甚高,從業人員又多屬經濟上的弱勢族群,僅有強制險之理賠是否足夠;外送員投保其他附加條款或商業保險是否可行等相關問題,相關政府機關允宜加以正視。
四、 建議事項
近年來共享經濟如uber及送餐平台等新經濟型態在全球各地發展迅速,針對從業人員與平台間的勞資關係認定上,以美國處理uber與司機間關係為例,先前美國加州勞工委員會裁定為僱傭關係,但後來美國勞工部、美國勞資關係委員會又認定其應為合約承攬關係,其他各國亦均發生過爭議,可見其複雜度。依美歐等國經驗,政府對於類此平台的監管並不糾結於法律關係的認定,而係將重心放在從業人員面臨意外事故時能否透過保險機制獲得保障。目前針對外送員發生之交通事故,僅有機車強制險有限的理賠金額似有不足,允宜由其他商業保險加以補充,例如意外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以增多可理賠之金額。
在外送平台對於勞動部認定其與外送員間為雇傭關係尚有疑義的情況下,當務之急應是先解決目前許多外送員欠缺基本勞保及健保保障的問題。其次,外送員如各自洽詢保險業者加保其他商業保險,因騎乘機車從事外送之營業行為較一般靜態行業風險高,保險業者均可能以營業用車,或從事高風險行業等原因,在外送員投保之各種保險的費率計算上,收取較高之保險費,對於外送員來說不啻為一筆額外支出。爰此,短期內如能由各地方政府積極協助促成組織職業工會,即可透過工會提供外送員加入勞保及健保之機會,給予其基本保障。而在商業保險部分,外送員亦可透過工會,投保保險費較為優惠的團體保險,以減省開支。進一步言,未來外送員更可藉由工會,與平台業者及政府相關機關進行溝通,爭取周全的保護。

撰稿人:安怡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