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兒童藥品及醫材短缺改善措施之研析 撰成日期:108年11月 更新日期:108年11月28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芳苓 編號:R00839
一、題目:兒童藥品及醫材短缺改善措施之研析
二、所涉法律:
藥事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三、探討研析:
(一)國內兒童用的醫材、藥品因使用量極小,不是極難取得、就是根本沒進口,衛福部乃於108年11月8日公告徵求「兒童困難取得之臨床必要藥品及醫材調度中心計畫」,希望國內4家兒童醫院來投標,將來可統一進口較少用到的兒童醫材和藥品。(吳亮儀,不再怕缺乏兒童藥品、醫材 衛福部將設調度中心,自由時報,108/11/10)。
(二)查本院委員曾針對國內兒童用藥及醫材短缺情況嚴重,為落實政府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之目的,認行政院及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應檢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內容,研擬修法,增訂「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各診療醫院及早產兒、重病兒童取得維持生命所需特殊藥品與醫材」,以保障病童之生存權及醫療人權。(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公報,第108卷第80期,頁333)。
(三)我國受少子化影響,造成兒科醫藥品市場過小,部分用量較少之兒童臨床使用之必要藥品及醫療器材,時有短缺、取得不易或未納入健保給付等情形,而影響醫療效能與病童權益。為解決上述困境,衛福部分別在108年3月13日及4月30日邀集相關權責機關、醫界及學(協)會共同商議解決機制及策略,結論建議由衛福部成立調度中心,解決取得困難或短缺問題。因此,衛福部遂於6月20日成立「兒童臨床必要藥品及醫材專家諮議會」,並召開會議初步決定現階段優先之品項清單,同步規劃成立調度中心,執行統一採購、配送調度與專案進口申請等事項(兒童藥品醫材調度中心成立在即 短缺問題將可大幅改善,108年衛生福利部新聞,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108/11/9)。
四、建議事項:
(一)為改善我國兒童臨床使用之必要藥品及醫材取得困難問題,衛福部宜持續借重諮議會之臨床專業,擬定適合我國之「兒童必要藥品及醫材清單」、滾動式修正調度中心之品項清單、強化廠商預警通報暨處理機制,以確保兒童醫療照護權益。未來調度中心正式運作後,成立專責單位辦理取得困難之兒童必要藥品及醫材之統一採購、緊急調度及統籌供應,並改善專案進口申請流程及廠商停止生產等問題,使臨床醫師能有完備的「武器」幫助病童恢復健康。
(二)法制上,建議參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34條之1之立法體例,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3條第1項第8款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建立整合性服務機制,並鼓勵、輔導、委託民間或自行辦理下列兒童及少年福利措施:...八、早產兒、罕見疾病、重病兒童、少年及發展遲緩兒童之扶養義務人無力支付醫療費用之補助,並應協助其與各診療醫院取得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品及需用藥品與醫材。」以妥適改善兒童所需藥品與醫材短缺問題。
撰稿人:楊芳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