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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民校」辦理儲訓團甄訓之問題淺析 撰成日期:109年1月 更新日期:109年1月3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郭憲鐘 編號:R00892
一、 題目:「委託民校」辦理儲訓團甄訓之問題淺析
二、 所涉法規
軍事教育條例、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三、 探討研析
(一)陸軍官校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簡稱儲訓團)日昨完成兩日一夜的部隊參訪見學活動。「好宏亮的聲音啊!」這是部隊幹部聽到學生答數的第一個反應,帶隊官湯少校驕傲地說,陸官學生不論正期班或是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只要走出來就該展現軍校生氣宇非凡的一面;此次特別安排許多與部隊相互交流與學習的機會,讓見學的學生除能認識各兵科特性外,更能與部隊官兵教學相長,別具意義。總統府戰略顧問蒲上將表示,「從戎不必投筆」,儲訓團不僅提供參訓學生學雜費補助,減低經濟壓力,並規劃在求學期間接受軍事教育及訓練,畢業後即以少尉任官,除就業獲得保障外,並將成為國軍優質生力軍,是大學生生涯規劃最佳選擇。
(二)民國83年我國基於擴大「初官來源,提昇國軍幹部素質」之國防政策考量,國防部爰參酌美國預備軍官訓練團(Reserve Officers Training Corps,簡稱ROTC)之設置精神,評估成立儲訓團之可行性,初期規劃以提供補助費與軍事訓練方式,甄選有志軍旅生涯之大學生加入,全案於86年成型並開始招訓,第1年計畫錄取70員,因報名人數太少,最後只錄取12員;至93年國防部以配合國軍「精進案」並進行「徵募並行」政策檢討為由,於翌年停辦;全案從86年開招至94年停招,總計八期、計招訓約664員,成效明顯不彰。
(三)近年來隨著我國募兵制之推動,主管機關考量義務役軍官來源逐漸消失,為獲得適足的「初官人力補充,並促進國軍多元思維及提昇人力素質」,爰自99年起恢復辦理儲訓團招訓。依國防部106年「國軍尉級軍官及士官編現比偏低現象及策進作為」專案報告資料顯示,有關儲訓團之招訓成果,103年需求60員,獲得19員,獲得率32%;104年需求91員,獲得26員,獲得率29%;105年需求56員,獲得17員,獲得率30%。總計3年招訓人數未達百人,成效十分低落。加上基層軍官嚴重缺額,國軍尉級軍官編制2萬1,174員,現有志願役軍官1萬4,756員,編現比70%,其中以「中、少尉軍官」編現比最低,僅為54%。為廣拓人力來源,國防部爰於106年擬訂「委託國內民間大學試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甄選計畫」,以「委託民校」、「自辦甄選」及「國防培育班」等三種招生管道及方式,擴大辦理儲訓團招訓範圍。有論者謂,計畫施行後,107年招訓約195員,108年則增加為560員,招訓人數雖見成長,然以放寬招募條件,以達到招訓獲得率,是否能吸引廣大優秀大學生加入儲訓團,並成為國軍優質生力軍,則有待觀察。
四、 建議事項
(一)擇優甄選大學生加入儲訓團,堅實國軍基層幹部,以符「委託民校」辦理儲訓團甄選計畫之目的
主管機關為解決儲訓團招訓不足之問題,以修訂「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相關條文,放寬公、私立大學各學系可報考學生之年級,並刪除學業、軍訓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及德(操)行成績之限制;增訂曾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准予易服社會勞動者,亦得參加甄選等規定,顯有違原「擇優」招募大學生加入儲訓團之立法初衷。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國防部允應避免因急於填補官士兵缺額而衝量不重質,即達成志願役人力目標固然重要,精進人員素質尤為關鍵」。爰此,主管機關允宜擇優甄選大學生加入儲訓團,堅實國軍基層幹部,以符「委託民校」辦理儲訓團甄選計畫之目的。
(二)審慎評估現行儲訓團軍官之服役及任官等制度,並適時配合兵役制度之轉型
依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17條前段規定:「儲訓團學生完成軍官基礎教育者,依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規定授予軍事學資並發給結業證書,初任少尉,並自任官之日起服預備軍官現役五年。」我國儲訓團從86年開招至94年停招;自99年恢復辦理迄今。其招訓之目的,均以獲得適足「初官」為國防政策之主要考量。有論者謂,美國ROTC建立之理念,係藉著民間大學所培養的軍官加入軍隊,以便打開軍事藩離,避免軍人集團流於閉塞並自成堡壘。發展至今,ROTC預備軍官大多分發正規部隊任職且可終身擔任職業軍人;加上其人員素質優良、數量多且升遷管道順暢,對軍隊具有高度之向心力與責任感,已成為當前美國三軍幹部之主力。此點,顯非我國在現有制度框架下,招訓之儲訓團軍官大都僅能以部隊作為「客地」打算,所能比擬。「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為讓「委託民校」所辦理之儲訓團吸引廣大優秀大學生加入,畢業後能有志於軍旅,久任不移,成為國軍優質之生力軍,主管機關允宜審慎評估現行儲訓團軍官之服役及任官等制度,並配合兵役制度之轉型,適時調整之。
撰稿人:郭憲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