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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下學校遠距教學之法制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3月 更新日期:109年3月2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趙俊祥 編號:R00939
一、題目:高中以下學校遠距教學之法制研析
二、所涉法規
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三、探討研析
教育部於今年(2020年)2月20日公告《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停課期程為14天。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一班有一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診病例,該班停課。
3月1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一名高中生確診,依據停課標準,該生所在班級停課,全校進行消毒。校方指出,停課期間進行線上補課 。3月16日,台灣大學隨即發布通知:4月6日後,百人以上的班級一律遠距教學,學生不必到班上上課,避免群聚風險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之學生居家自主健康管理及防疫期間的學習需求,教育部彙集教育部教育雲及民間數位學習資源、平臺與工具,提供老師教學及學生自學的數位資源,讓孩子學習不間斷、不落後 。台北市亦於3月9日與5縣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屏東縣及花蓮縣)合作簽署「線上教學資源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廣台北酷課雲,合作縣市學校學生可享有多元師資及線上選修課程台北市推出同步及非同步線上補課機制。一旦停課,老師可在家開設網路課程,學生則進行線上評量 。
四、建議事項
(一)應持續推動離島、偏遠地區遠距教學,以落實教育平權
關於遠距教學,過去用於推動離島、偏遠地區教學。台灣雖然不大,但位處離島或偏鄉地區,其資源及資訊取得不易,很多在離島或偏鄉教書的教師,想要進修或獲取資訊相對困難。過去,為了解決偏鄉及離島教師進修不便問題,教育部推動離島及偏遠地區中小學在職教師遠距教學進修,藉由「遠距教學」的課程設計,透過電腦與網路的便利性,解決了包含澎湖、琉球、蘭嶼、綠島、金門、馬祖等地區交通不便、代課等問題。讓教師們有更多機會接觸資訊融入教學的相關技能及素養,進而提昇學童的學習成效。
此外,在學生學習方面,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之雙語教育計畫,教育部國教署為解決偏遠地區學校英語師資聘任不易問題,於108學年度委請中央大學辦理「英語課程遠距教計畫」。聘任國內現職中小合格專業英語師資,結合線上學習平台及新興科技數位教材,透過「遠距直播共學」模式,對偏遠地區英語師資聘任不易之校生進行授課。以補足偏遠地區學校英語師資與資源,有效弭平城鄉差距 。是以,應持續推動離島、偏遠地區遠距教學,以落實教育平權。
(二)訂定高中以下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目前有關學校遠距教學之法制,為依據《大學法》第30條及《專科學校法》第35條授權訂定之《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該辦法對於遠距教學之定義、學校開設遠拒教學課程之條件、限制、程序及監督、學生學分採計方式等,均有規範。
上述辦法所稱之「遠距教學」並非單向接受教學,而是師生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第1條)。能夠互動討論的教學,較接近教學現場的情況,因此無論是推動離島、偏遠地區遠距教學,或是因應疫情所需,均應朝此目標規劃。惟現行高中以下學校尚欠缺推動遠距教學之法制,爰建議參酌現行《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之規範,考量於《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中亦加以授權訂定。
撰稿人:趙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