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之淺見
撰成日期:109年3月
更新日期:109年3月30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黃兆儀
編號:R00948
一、題目:發展觀光之淺見
二、所涉法律
《發展觀光條例》
三、探討研析
(一) 據報導 ,政府已做好未來復甦期間宣傳準備,要讓全世界知道台灣可以安心旅遊。在國際行銷方面,除年度預算外,也針對五大市場規劃編列5億元,東南亞是主要重點區域。觀光局長表示,因應疫情過後擴大國際行銷,將針對近期來台旅客減少最為明顯的五個市場客源地,如日、韓、新南向、港澳、歐美,擴大精準行銷以吸引國際客,提高來台旅客人次。行銷方式包括拍製主題影片,購買電視、網路、平面、戶外廣告,與線上旅行社業者合作,加強自由行市場行銷,並以網路及網紅配合加強線上行銷。
(二)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日趨擴大,交通部向行政院提出總額約百億元「救觀光」方案,包含先前已公布的44億元旅遊業紓困措施。自前(2018)年起,政府即陸續祭出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旅遊、擴大國旅秋冬遊、春遊等觀光補助,甚至去(2019)年加碼發放旅客夜市券,無非是希望為觀光產業注入一劑強心針。
四、建議事項
(一)提供舒適安全設施,搭配便捷交通接駁,優化觀光景點品質,建構友善旅遊環境
現階段除了推出減稅、展延貸款、利息補貼、補助及紓困等政策救觀光於危急之外,更需要進一步規劃振興措施,所謂花香蝶自來,觀光產業的永續發展,允宜結合產、官、學界之力,全面盤點地方至中央各部會觀光旅遊環境,由公廁到公共運輸場站等友善設施著手,以整體配套的方式進行改造及優化,諸如火車、公路客運、市區客運、遊覽車、租賃車乃至捷運、微笑單車等交通接駁工具的整合,採整體思考、套裝行銷的方式提升服務品質,建構便捷友善的觀光環境,在平衡居住、生態環境的原則下,整合、規劃優質的觀光路線或套裝行程。
(二)以跨部會整合、資源共享的國家隊,進行國際宣傳,行銷台灣
影響觀光的層面甚廣,包括環境永續、文化資源、衛生、價格競爭力……等因素,發展觀光不能只靠單ㄧ部會之力,譬如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工藝製造、藝術文創等,無一不需跨部會整合資源,齊力進行國際宣傳,行銷台灣。觀光局為國際行銷的一個平台,可藉由各部會推出精心規劃設計具國際競爭潛力之主題遊程或體驗活動,再由觀光局及駐外單位依不同市場偏好進行策略行銷;然觀光產業之國際宣傳及推廣,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含括:得設辦事機構或與民間組織合作、得委託法人團體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民間團體或營利事業辦理國際觀光宣傳之輔導辦法及為加強國際宣傳得與外國觀光機構簽訂合作協定等事項 ,協調整合相關部會資源,並運用多方力量及多元策略,齊力進行國際宣傳及推廣。
撰稿人:黃兆儀
二、所涉法律
《發展觀光條例》
三、探討研析
(一) 據報導 ,政府已做好未來復甦期間宣傳準備,要讓全世界知道台灣可以安心旅遊。在國際行銷方面,除年度預算外,也針對五大市場規劃編列5億元,東南亞是主要重點區域。觀光局長表示,因應疫情過後擴大國際行銷,將針對近期來台旅客減少最為明顯的五個市場客源地,如日、韓、新南向、港澳、歐美,擴大精準行銷以吸引國際客,提高來台旅客人次。行銷方式包括拍製主題影片,購買電視、網路、平面、戶外廣告,與線上旅行社業者合作,加強自由行市場行銷,並以網路及網紅配合加強線上行銷。
(二)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日趨擴大,交通部向行政院提出總額約百億元「救觀光」方案,包含先前已公布的44億元旅遊業紓困措施。自前(2018)年起,政府即陸續祭出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旅遊、擴大國旅秋冬遊、春遊等觀光補助,甚至去(2019)年加碼發放旅客夜市券,無非是希望為觀光產業注入一劑強心針。
四、建議事項
(一)提供舒適安全設施,搭配便捷交通接駁,優化觀光景點品質,建構友善旅遊環境
現階段除了推出減稅、展延貸款、利息補貼、補助及紓困等政策救觀光於危急之外,更需要進一步規劃振興措施,所謂花香蝶自來,觀光產業的永續發展,允宜結合產、官、學界之力,全面盤點地方至中央各部會觀光旅遊環境,由公廁到公共運輸場站等友善設施著手,以整體配套的方式進行改造及優化,諸如火車、公路客運、市區客運、遊覽車、租賃車乃至捷運、微笑單車等交通接駁工具的整合,採整體思考、套裝行銷的方式提升服務品質,建構便捷友善的觀光環境,在平衡居住、生態環境的原則下,整合、規劃優質的觀光路線或套裝行程。
(二)以跨部會整合、資源共享的國家隊,進行國際宣傳,行銷台灣
影響觀光的層面甚廣,包括環境永續、文化資源、衛生、價格競爭力……等因素,發展觀光不能只靠單ㄧ部會之力,譬如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工藝製造、藝術文創等,無一不需跨部會整合資源,齊力進行國際宣傳,行銷台灣。觀光局為國際行銷的一個平台,可藉由各部會推出精心規劃設計具國際競爭潛力之主題遊程或體驗活動,再由觀光局及駐外單位依不同市場偏好進行策略行銷;然觀光產業之國際宣傳及推廣,依《發展觀光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含括:得設辦事機構或與民間組織合作、得委託法人團體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民間團體或營利事業辦理國際觀光宣傳之輔導辦法及為加強國際宣傳得與外國觀光機構簽訂合作協定等事項 ,協調整合相關部會資源,並運用多方力量及多元策略,齊力進行國際宣傳及推廣。
撰稿人:黃兆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