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職場霸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5月
更新日期:109年5月29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張淑卿
編號:R00997
一、題目:
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職場霸凌之研析
二、所涉法律:
職業安全衛生法
三、探討研析:
(一)職場霸凌調查
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出版的「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報告中提及受僱者暴露於職場暴力情況之比例,依序為言語暴力(8.41%)、心理暴力(4.52%)、性騷擾(1.39%)及肢體暴力(1.25%),顯見言語上的攻擊或來自於精神層面的壓力,是職場霸凌最常見的狀況;又依yes123求職網2020年4月調查「勞動節願望與職場小確幸調查」結果顯示,有67%的員工曾面臨職場霸凌,其中受害者有51.7%選擇默默忍受。由此可知,職場霸凌並非少數個案,且是政府與勞資雙方應重視的議題。
(二)國際組織有關職場霸凌之規定
1.聯合國1976 年公布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nvenant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已明白揭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在公約第 7 條及第 12條均有明確宣示。
2.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 於2006 年 6 月公佈工作暴力的調查報告指出,不論是在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中,職場暴力包括霸凌案件,在全球出現有增加的趨勢,因此被認為是職業危害之一,已逐漸受到各國政府重視。
(三)職場霸凌的定義及其影響
1.定義:職場霸凌的典型定義為:「基於權力不對等或行政優勢,而長期不間斷侵犯的方式,對某人進行社交性的排擠或負面性的影響其工作表現」;職場霸凌即包含涉及權力關係;霸凌者對被霸凌者的行為不公平而且不對等;被霸凌者的心理在於持續性地被霸凌而造成長久的心理恐懼和壓力;除了暴力行為外,刻意的冒犯、威脅、孤立、冷落、侮辱或小動作等,只要造成被霸凌者的不舒服均屬之。
2.影響:分為對個人及企業組織,對前者影響為身體易罹患高血壓、憂鬱症或心理等疾病,並有自我傷害傾向,在工作上增加失誤率、行為偏差,生產力降低等傾向;對後者影響為企業及雇主之組織利益與業務運作有直接與間接的負面影響,增加員工流動率與缺席率,導致增派工作人員的替換、經營成本提高、企業形象受損等情事。
(四)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
勞動部在保護勞工免於受職場暴力侵害方面訂定相關的法律、施行細則、行政命令、及有關之計畫和指引,其目的在於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及健康並保障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訂有「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職業安全衛生設置規則」等多項法規。
其中「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之立法意旨在於,雇主對於員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課以雇主預防性之危害辨識、評估、作業場所配置及工作適性安排等採取必要措施之義務,因而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作為雇主防止職場霸凌措施之依據。
四、建議事項
(一)「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宜增修內涵,供雇主遵循
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內涵中建議增列雇主應該主動出擊,事先將相關規範明確納入勞動契約之規定,作為防範職場霸凌的重要工具之外,將職場霸凌的分際、危害、法規、處理程序及申訴管道等事項,列入教育訓練的基本課程之一並每年定期辦理。再者,建置輔導諮商機制並公告預防職場霸凌之書面聲明,請每位勞工簽署,俾使勞工周知,以落實辦理防護措施。
(二)加強宣導與主動輔導
在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時,應積極透過新聞媒體、微電影、短片製作等方式,全面宣導職場霸凌防護之重要性,建立勞工預防及職場霸凌零容忍的正確觀念。再者,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參照新北市政府組成「預防職場霸凌輔導團」,透過專家、學者到工作場所輔導,分享經驗,以協助雇主落實職場霸凌的預防措施。
(三)積極督導雇主教育勞工職場霸凌防護措施
政府應積極推動及輔導雇主重視職場霸凌情事,要求雇主每年固定辦理教育訓練並定期檢討職場霸凌防護執行成效,加強勞動檢查次數,以防止職場霸凌事件發生。
撰稿人:張淑卿
職業安全衛生法有關職場霸凌之研析
二、所涉法律:
職業安全衛生法
三、探討研析:
(一)職場霸凌調查
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出版的「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狀況認知調查」報告中提及受僱者暴露於職場暴力情況之比例,依序為言語暴力(8.41%)、心理暴力(4.52%)、性騷擾(1.39%)及肢體暴力(1.25%),顯見言語上的攻擊或來自於精神層面的壓力,是職場霸凌最常見的狀況;又依yes123求職網2020年4月調查「勞動節願望與職場小確幸調查」結果顯示,有67%的員工曾面臨職場霸凌,其中受害者有51.7%選擇默默忍受。由此可知,職場霸凌並非少數個案,且是政府與勞資雙方應重視的議題。
(二)國際組織有關職場霸凌之規定
1.聯合國1976 年公布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nvenant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已明白揭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在公約第 7 條及第 12條均有明確宣示。
2.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 於2006 年 6 月公佈工作暴力的調查報告指出,不論是在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中,職場暴力包括霸凌案件,在全球出現有增加的趨勢,因此被認為是職業危害之一,已逐漸受到各國政府重視。
(三)職場霸凌的定義及其影響
1.定義:職場霸凌的典型定義為:「基於權力不對等或行政優勢,而長期不間斷侵犯的方式,對某人進行社交性的排擠或負面性的影響其工作表現」;職場霸凌即包含涉及權力關係;霸凌者對被霸凌者的行為不公平而且不對等;被霸凌者的心理在於持續性地被霸凌而造成長久的心理恐懼和壓力;除了暴力行為外,刻意的冒犯、威脅、孤立、冷落、侮辱或小動作等,只要造成被霸凌者的不舒服均屬之。
2.影響:分為對個人及企業組織,對前者影響為身體易罹患高血壓、憂鬱症或心理等疾病,並有自我傷害傾向,在工作上增加失誤率、行為偏差,生產力降低等傾向;對後者影響為企業及雇主之組織利益與業務運作有直接與間接的負面影響,增加員工流動率與缺席率,導致增派工作人員的替換、經營成本提高、企業形象受損等情事。
(四)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
勞動部在保護勞工免於受職場暴力侵害方面訂定相關的法律、施行細則、行政命令、及有關之計畫和指引,其目的在於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及健康並保障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訂有「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職業安全衛生設置規則」等多項法規。
其中「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之立法意旨在於,雇主對於員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課以雇主預防性之危害辨識、評估、作業場所配置及工作適性安排等採取必要措施之義務,因而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作為雇主防止職場霸凌措施之依據。
四、建議事項
(一)「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宜增修內涵,供雇主遵循
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內涵中建議增列雇主應該主動出擊,事先將相關規範明確納入勞動契約之規定,作為防範職場霸凌的重要工具之外,將職場霸凌的分際、危害、法規、處理程序及申訴管道等事項,列入教育訓練的基本課程之一並每年定期辦理。再者,建置輔導諮商機制並公告預防職場霸凌之書面聲明,請每位勞工簽署,俾使勞工周知,以落實辦理防護措施。
(二)加強宣導與主動輔導
在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時,應積極透過新聞媒體、微電影、短片製作等方式,全面宣導職場霸凌防護之重要性,建立勞工預防及職場霸凌零容忍的正確觀念。再者,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參照新北市政府組成「預防職場霸凌輔導團」,透過專家、學者到工作場所輔導,分享經驗,以協助雇主落實職場霸凌的預防措施。
(三)積極督導雇主教育勞工職場霸凌防護措施
政府應積極推動及輔導雇主重視職場霸凌情事,要求雇主每年固定辦理教育訓練並定期檢討職場霸凌防護執行成效,加強勞動檢查次數,以防止職場霸凌事件發生。
撰稿人:張淑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