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有港口地區推動都市再生之策略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6月
更新日期:109年6月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耀東
編號:R01001
一、題目:我國現有港口地區推動都市再生之策略研析
二、所涉法律: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
商港法
三、探討研析:
(一) 1980年代後,倫敦、漢堡、巴塞隆納、阿姆斯特丹等都市為因應經濟、社會、政治與環境的變遷,及人口集中與都市快速發展等諸多衍生問題,皆意識解決城市問題之最關鍵方式,乃著重於原舊市區(含港區)土地、既有產業方面等問題之解決,如何導向結合經濟、社會與文化等層面,建構並訂定地區主體性與特色之發展策略。是以,透過都市再生的手法,作為後續推動都市再結構暨港灣地區轉型之重要發展策略。是以,我國現有基隆港、台北港、蘇澳港、台中港、高雄港、安平港及花蓮港等國際商港,是國家進出口的貿易門戶,如何就其國際商港之規模與條件,結合其都市發展策略及機能定位,同時檢討各港現有經營理體質,透過都市再生整合,使其各具國際化、自由化及企業化等發展特色,進而提昇國家競爭力,因此,依據國土空間發展政策之指導原則,劃設並指定港口地區,作為我國推動都市再生之重要策略發展地區,是為一重要議題。
(二)由於近年我國傳統產業之外移,影響未來產業供應鏈及產業區位之發展,相對也連帶造成港口運量之成長趨緩,惟因全球因疫情衝擊影響,如何因應後疫情台商回流投資及「港版國安法」實施後之定位。基此,面對此波全球市場結構性變化,如何使港埠經營具備活力與經營彈性,及提昇港埠整體對外競爭力。換言之,對於我國港市整體發展涉及「智慧運籌」、「經貿發展」、「郵輪觀光」、「綠色港埠」等議題,除配合因應全球疫情變動趨勢外,應利用各港口現行優勢,並依都市發展目標結合在地產業,透過「港市再生策略」,訂定包括交通運轉、觀光遊憩、產業發展、歷史文化與防災場域等策略,並結合原都市發展紋理及歷史原貌,以作為未來都市基盤及再生地區等基礎。
四、建議事項
(一)應以現有「港市發展地區」列為優先推動「都市再生策略地區」
為有效提升港埠服務能量,有助於延伸港口經濟腹地,強化港埠競爭力,營造優質與環保之港埠環境,俾利港口永續發展,除通盤檢討各港口港埠發展計畫目標及近、中、遠程之發展規劃外,並應整合納入都市再生策略優先推動地區。換言之,為提升港市整體服務效能和延伸港口經濟腹地,並強化港埠競爭力及結合相關航網及鏈結產業供應鏈,透過都市再生空間發展策略,同時促進地方產業及觀光發展,以利港市永續發展。此外,對於港區開發經費之資金籌措及財務規劃,如擴大民間參與、結合周邊土地開發,以及規劃具商機之附屬事業等,亦可透過都市再生策略發展計畫提高財務自償性,俾挹注港市計畫建設及營運財源。
(二)就區域治理角度,從「港市合一」空間發展架構,作為後續推動都市再生策略之重點地區
參考鹿特丹港區再生計畫成功案例,主要透過港市基礎設施或建設縫合都市機能、鼓勵私部門投資形成產業吸引力、透過國際競圖的特色建築形塑都市意象、興建社會住宅提供居住需求等,由於考量該港區無天然災害及尊重公民權益,因此都市再生地區則先著重於新發展地區,透過公部門主導規劃整合,賦予私部門規劃彈性,以此有效提供社會住宅及勾勒新興發展區之發展願景。另於產業發展方面,從阿姆斯特丹的NDSM、鹿特丹的Kop vanZuid(南方之角)及RDM 港區三種不同型態的再生案例中得知,舊港區再生可透過導入多元面向的產業(NDSM 提供純藝術創作空間、Kop van Zuid發展文創商業、RDM 提供製造業創新創業搖籃),提供不同產業發展的能量,達到城市產業多元發展的目標。因此透過都市再生策略及新興產業型態的發展,訂定作為後續港市發展之永續經營模式。
(三)在國土空間發展政策基礎下,訂定「港市合一」整體發展計畫,作為港市再生及產業發展之指導原則
為面對全球化競爭與海運市場環境變遷,現行我國港口除肩負海運運輸任務外,應考量與當地城市產業鏈結整合,而為港口未來營運發展之重點方向,包括:兩岸競合、產業群聚、整合資源、國際競爭、產業升級、人才匯集、觀光升級、港市合作等,透過全球區域整合,建構海空聯運、自由貿易港區與地方產業園區等等。因此,後續「港市合一」整體發展計畫,建議應於國土空間發展政策基礎下,以「港群合作」為架構,統籌經營基隆港、台北港、蘇澳港、台中港、高雄港、安平港及花蓮港等國際商港,藉由結合港口周邊城市產業鏈結,賦予各商港不同的任務分工與定位,發揮「對內協調分工,對外統合競爭」優勢,以提升港口經營彈性、效率與活力,充分展現港埠經營新風貌。
撰稿人:陳耀東
二、所涉法律: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國土計畫法、
商港法
三、探討研析:
(一) 1980年代後,倫敦、漢堡、巴塞隆納、阿姆斯特丹等都市為因應經濟、社會、政治與環境的變遷,及人口集中與都市快速發展等諸多衍生問題,皆意識解決城市問題之最關鍵方式,乃著重於原舊市區(含港區)土地、既有產業方面等問題之解決,如何導向結合經濟、社會與文化等層面,建構並訂定地區主體性與特色之發展策略。是以,透過都市再生的手法,作為後續推動都市再結構暨港灣地區轉型之重要發展策略。是以,我國現有基隆港、台北港、蘇澳港、台中港、高雄港、安平港及花蓮港等國際商港,是國家進出口的貿易門戶,如何就其國際商港之規模與條件,結合其都市發展策略及機能定位,同時檢討各港現有經營理體質,透過都市再生整合,使其各具國際化、自由化及企業化等發展特色,進而提昇國家競爭力,因此,依據國土空間發展政策之指導原則,劃設並指定港口地區,作為我國推動都市再生之重要策略發展地區,是為一重要議題。
(二)由於近年我國傳統產業之外移,影響未來產業供應鏈及產業區位之發展,相對也連帶造成港口運量之成長趨緩,惟因全球因疫情衝擊影響,如何因應後疫情台商回流投資及「港版國安法」實施後之定位。基此,面對此波全球市場結構性變化,如何使港埠經營具備活力與經營彈性,及提昇港埠整體對外競爭力。換言之,對於我國港市整體發展涉及「智慧運籌」、「經貿發展」、「郵輪觀光」、「綠色港埠」等議題,除配合因應全球疫情變動趨勢外,應利用各港口現行優勢,並依都市發展目標結合在地產業,透過「港市再生策略」,訂定包括交通運轉、觀光遊憩、產業發展、歷史文化與防災場域等策略,並結合原都市發展紋理及歷史原貌,以作為未來都市基盤及再生地區等基礎。
四、建議事項
(一)應以現有「港市發展地區」列為優先推動「都市再生策略地區」
為有效提升港埠服務能量,有助於延伸港口經濟腹地,強化港埠競爭力,營造優質與環保之港埠環境,俾利港口永續發展,除通盤檢討各港口港埠發展計畫目標及近、中、遠程之發展規劃外,並應整合納入都市再生策略優先推動地區。換言之,為提升港市整體服務效能和延伸港口經濟腹地,並強化港埠競爭力及結合相關航網及鏈結產業供應鏈,透過都市再生空間發展策略,同時促進地方產業及觀光發展,以利港市永續發展。此外,對於港區開發經費之資金籌措及財務規劃,如擴大民間參與、結合周邊土地開發,以及規劃具商機之附屬事業等,亦可透過都市再生策略發展計畫提高財務自償性,俾挹注港市計畫建設及營運財源。
(二)就區域治理角度,從「港市合一」空間發展架構,作為後續推動都市再生策略之重點地區
參考鹿特丹港區再生計畫成功案例,主要透過港市基礎設施或建設縫合都市機能、鼓勵私部門投資形成產業吸引力、透過國際競圖的特色建築形塑都市意象、興建社會住宅提供居住需求等,由於考量該港區無天然災害及尊重公民權益,因此都市再生地區則先著重於新發展地區,透過公部門主導規劃整合,賦予私部門規劃彈性,以此有效提供社會住宅及勾勒新興發展區之發展願景。另於產業發展方面,從阿姆斯特丹的NDSM、鹿特丹的Kop vanZuid(南方之角)及RDM 港區三種不同型態的再生案例中得知,舊港區再生可透過導入多元面向的產業(NDSM 提供純藝術創作空間、Kop van Zuid發展文創商業、RDM 提供製造業創新創業搖籃),提供不同產業發展的能量,達到城市產業多元發展的目標。因此透過都市再生策略及新興產業型態的發展,訂定作為後續港市發展之永續經營模式。
(三)在國土空間發展政策基礎下,訂定「港市合一」整體發展計畫,作為港市再生及產業發展之指導原則
為面對全球化競爭與海運市場環境變遷,現行我國港口除肩負海運運輸任務外,應考量與當地城市產業鏈結整合,而為港口未來營運發展之重點方向,包括:兩岸競合、產業群聚、整合資源、國際競爭、產業升級、人才匯集、觀光升級、港市合作等,透過全球區域整合,建構海空聯運、自由貿易港區與地方產業園區等等。因此,後續「港市合一」整體發展計畫,建議應於國土空間發展政策基礎下,以「港群合作」為架構,統籌經營基隆港、台北港、蘇澳港、台中港、高雄港、安平港及花蓮港等國際商港,藉由結合港口周邊城市產業鏈結,賦予各商港不同的任務分工與定位,發揮「對內協調分工,對外統合競爭」優勢,以提升港口經營彈性、效率與活力,充分展現港埠經營新風貌。
撰稿人:陳耀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