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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堆肥再利用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6月 更新日期:109年6月9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麗莉 編號:R01006
一、 題目:廚餘堆肥再利用問題之研析
二、 所涉法律
廢棄物清理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廚餘分兩類,養豬廚餘及堆肥廚餘。前者為人類可食用之剩餘食物;後者則屬人類無法食用之食材,例如水果皮、菜葉、植物果核、菜渣、煮中藥渣、茶葉渣、螃蟹殼、蝦殼、魚骨頭、肉骨頭、貝殼等或其他無法分辨之有機廢棄物。
(二) 廚餘之處理有三種方式:
1. 進入掩埋場掩埋:缺點為會發臭滲出水處理困難減少掩埋場壽命。
2. 焚化廠焚燒:缺點為可能產生戴奧辛(塑膠與鹽分混合)高水份,減少燃燒熱度縮短焚化爐壽命。
3. 回收再利用:
(1)養豬:從古早時候前人之作法,對養豬業者而言,可以節省大量飼料成本支出,就環保觀點來說,有助於減少垃圾問題,但從公共衛生角度來看,廚餘來源複雜,衛生品質不良,可能導致豬隻生病或死亡。
廚餘餵養是傳播非洲豬瘟之高風險途徑。目前許多歐美國家,尤其是歐盟及澳洲等國,都已明文規定禁止使用廚餘養豬。其中歐盟國家禁止廚餘養豬由來已久,自英國發生口蹄疫後,原因與廚餘養豬有關,歐盟便在2002年禁止廚餘養豬。美國目前已有18餘州禁止使用廚餘養豬。綜觀其他爆發非洲豬瘟國家,多指向高風險之「廚餘養豬」是病毒傳播關鍵。
(2)堆肥:除可以消化廚餘產生量之外,並可製作出有機肥料以增加土壤肥沃度,解決使用化學肥料導致土壤酸化問題。但廚餘堆肥要完全腐熟必須要3個月到4個月以上時間,且須有大型堆置場,也會產生臭味。
(三)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下,雲林縣不僅農產品產銷面臨衝擊,農用化學肥料也出現供應短缺。雲林是畜牧大縣,除了大量糞尿帶來水污、空污難題,2019年因非洲豬瘟防疫,宣布禁止廚餘養豬,每日有高達40公噸廚餘要設法去化。
四、 建議事項
(一) 政府應宣導教育人民減少廚餘量,從源頭減量做起
廚餘管理機制最直接有效方法,就是從源頭「減量」做起,加強宣導教育民眾,養成不舖張不浪費之飲食習慣。
(二) 推動廚餘糞尿轉製肥料減量垃圾,以契合歐盟綠色新政
近年歐盟推行「綠色新政」(Green Deal)有十大重點,雲林縣廚餘堆肥作法與其中「循環經濟、農田到餐桌策略」這兩項相符。循環經濟是針對產品製造,可減少耗材並確保可重複使用及回收;農田到餐桌策略則要大幅減少化學農藥、化肥與抗生素使用。推動廚餘製成有機質材料及畜牧糞尿替代肥分方案,將垃圾變黃金,同時解決垃圾、環保及肥料短缺問題。
(三)政府應推廣廚餘堆肥,並協助解決堆置土地問題
廚餘及畜牧糞尿產生之沼渣沼液原是污染源,而回收再利用,讓廢棄物回歸農田作為肥料。為農民省荷包,更達到歐盟提出之綠色新政,提供安全、健康、環境友善之糧食系統,少用化肥、農藥、抗生素,守護人民健康。從而,廚餘堆肥既可協助農民減少畜牧成本支出,又對環保及人民健康有益,但是廚餘堆肥廠畢竟是垃圾之集匯處,不為一般居民歡迎,用地不易取得。因此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相互協助,協調業者取得利用之堆置土地。
撰稿人:李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