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控制疫情限制醫護出國等應變措施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6月
更新日期:109年6月16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芳苓
編號:R01011
一、題目:為控制疫情限制醫護出國等應變措施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三、探討研析:
(一)醫療人員是防疫關鍵戰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指出,過去政策上提出限制醫護出國曾引發爭議,由於醫事人員是防疫重要防線,為了保全醫療量能,若不限制渠等出國,這些醫護回國時都要檢疫,人力將大受衝擊。限制醫護出國固然引起不同的意見,但受影響者都有受到補償,超過一萬名醫護行程被影響,補償金額約新台幣8000多萬元。當時如果沒有採取限制措施,這一萬多人回國後都要居家檢疫,對人力會造成嚴重衝擊,防疫效能將大打折扣。(保全防疫戰力 萬名醫護禁出國上策,自立晚報,政治特區,109/6/3)。
(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國際COVID-19疫情傳播趨勢,指揮中心持續強化醫療照護體系,並已達成三大目標:
1.減緩散播速度:避免短時間內感染個案暴增,衝擊醫療體系及社會日常生活,一旦發現個案,隔離密切接觸者,降低傳播風險。
2.保全核心人力維持醫療照護體系運作:避免機構內工作人員感染,一旦發生群聚事件,立刻採取介入措施,控制其影響範圍及人數。
3.降低重症及死亡人數:輕重症分流,調整醫療順位,將資源挹注於重症個案照護。
由於醫院如發生院內感染就會產生連鎖反應,為保全防疫戰力,疫情指揮中心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以強化防疫效能。
四、建議事項:
(一)為控制疫情發展,疫情指揮中心宜持續對於各種情勢進行判斷評估,並作出前瞻規劃
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發展,衛福部於今年2月擬定醫事人員出國規定,自2月23日起至6月30日止,所有醫院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除會議、公務或有特殊原因,經報准同意者外,不得前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旅遊疫情警告、警示及注意地區; 對於因配合該項政策,所導致之預繳費用之損失,將依規定予以全額補助或補償。此外,為配合防疫需要而取消前往其他國家之損失,也比照辦理予以補助或補償(防疫期間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出國與相關補償規定 自2月23日適用,衛生福利部,焦點新聞,109/2/27)。
上開限制醫護出國之政策雖曾引發各界不同意見,惟立法院因應疫情旋於109年2月25日特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已經對於防疫期間政府所需要的授權,提供相關之法律基礎。受影響者均得依特別條例受到補償,若沒有採取相應措施,將對人力將造成嚴重衝擊。由此可知,為控制疫情發展,疫情指揮中心宜持續對於各種情勢進行判斷評估,並作出前瞻規劃。
(二)主管機關宜持續擴大檢驗量能,並持續推動醫療應變整備策略,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維持充足的醫療量能應變
為完備部署國內醫療診治應變,主管機關宜持續擴大檢驗量能,目前已設有45家指定檢驗機構,每日最大檢驗量達5,900件以上,檢驗件數占整體量能4%,並提升檢驗時效,於24小時內取得檢驗報告;此外,主管機關宜持續盤點醫院收治量能,對於現有負壓隔離病房、普通隔離病房與專責病房總床數予以追蹤。配合醫療資源不同階段調整因應策略,於充足階段,個案優先收治於醫院,若疫情擴大,醫院病房不足因應,則將輕症及已無積極治療之確診患者,收治於目前開設的集中檢疫場所;若病人數仍超過醫院病房與集中檢疫場所負荷,則使用組合式負壓隔離艙,快速組裝,立即擴充收治量能(完善醫療照護體系並擴大檢驗量能,守護國人健康,衛生福利部,焦點新聞,109/6/2)。
主管機關仍宜持續推動超前部署之醫療應變整備策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確保若有疫情爆發時,有充足的醫療量能應變,守護我國人民健康。
撰稿人:楊芳苓
二、所涉法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三、探討研析:
(一)醫療人員是防疫關鍵戰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疫情指揮中心)指出,過去政策上提出限制醫護出國曾引發爭議,由於醫事人員是防疫重要防線,為了保全醫療量能,若不限制渠等出國,這些醫護回國時都要檢疫,人力將大受衝擊。限制醫護出國固然引起不同的意見,但受影響者都有受到補償,超過一萬名醫護行程被影響,補償金額約新台幣8000多萬元。當時如果沒有採取限制措施,這一萬多人回國後都要居家檢疫,對人力會造成嚴重衝擊,防疫效能將大打折扣。(保全防疫戰力 萬名醫護禁出國上策,自立晚報,政治特區,109/6/3)。
(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因應國際COVID-19疫情傳播趨勢,指揮中心持續強化醫療照護體系,並已達成三大目標:
1.減緩散播速度:避免短時間內感染個案暴增,衝擊醫療體系及社會日常生活,一旦發現個案,隔離密切接觸者,降低傳播風險。
2.保全核心人力維持醫療照護體系運作:避免機構內工作人員感染,一旦發生群聚事件,立刻採取介入措施,控制其影響範圍及人數。
3.降低重症及死亡人數:輕重症分流,調整醫療順位,將資源挹注於重症個案照護。
由於醫院如發生院內感染就會產生連鎖反應,為保全防疫戰力,疫情指揮中心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以強化防疫效能。
四、建議事項:
(一)為控制疫情發展,疫情指揮中心宜持續對於各種情勢進行判斷評估,並作出前瞻規劃
因應全球COVID-19疫情發展,衛福部於今年2月擬定醫事人員出國規定,自2月23日起至6月30日止,所有醫院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除會議、公務或有特殊原因,經報准同意者外,不得前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旅遊疫情警告、警示及注意地區; 對於因配合該項政策,所導致之預繳費用之損失,將依規定予以全額補助或補償。此外,為配合防疫需要而取消前往其他國家之損失,也比照辦理予以補助或補償(防疫期間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出國與相關補償規定 自2月23日適用,衛生福利部,焦點新聞,109/2/27)。
上開限制醫護出國之政策雖曾引發各界不同意見,惟立法院因應疫情旋於109年2月25日特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已經對於防疫期間政府所需要的授權,提供相關之法律基礎。受影響者均得依特別條例受到補償,若沒有採取相應措施,將對人力將造成嚴重衝擊。由此可知,為控制疫情發展,疫情指揮中心宜持續對於各種情勢進行判斷評估,並作出前瞻規劃。
(二)主管機關宜持續擴大檢驗量能,並持續推動醫療應變整備策略,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維持充足的醫療量能應變
為完備部署國內醫療診治應變,主管機關宜持續擴大檢驗量能,目前已設有45家指定檢驗機構,每日最大檢驗量達5,900件以上,檢驗件數占整體量能4%,並提升檢驗時效,於24小時內取得檢驗報告;此外,主管機關宜持續盤點醫院收治量能,對於現有負壓隔離病房、普通隔離病房與專責病房總床數予以追蹤。配合醫療資源不同階段調整因應策略,於充足階段,個案優先收治於醫院,若疫情擴大,醫院病房不足因應,則將輕症及已無積極治療之確診患者,收治於目前開設的集中檢疫場所;若病人數仍超過醫院病房與集中檢疫場所負荷,則使用組合式負壓隔離艙,快速組裝,立即擴充收治量能(完善醫療照護體系並擴大檢驗量能,守護國人健康,衛生福利部,焦點新聞,109/6/2)。
主管機關仍宜持續推動超前部署之醫療應變整備策略,完善醫療照護體系,確保若有疫情爆發時,有充足的醫療量能應變,守護我國人民健康。
撰稿人:楊芳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