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與戴口罩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7月
更新日期:109年7月10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李麗莉
編號:R01031
一、 題目:防疫與戴口罩問題之研析
二、 所涉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我國從1月底禁止口罩出口並全面徵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6月30日表示,因口罩需求量仍大,加上安全庫存須保持在1億片,徵用期限延長至12月底。國內口罩目前日產量已提升至2千萬片,6月改成每日定額徵用8百萬片,其他開放於市場自由買賣。目前口罩徵用60%提供民生,22%提供醫療,其餘提供公務、產業、相關部會等使用。
(二) 人體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病毒在體內複製,存在於肺部、口腔及鼻腔體液之中,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時,會噴出含有病毒之飛沫微粒。這些飛沫微粒離開身體之後,較大的會落到物體表面,較小的可以在空氣中飄浮數小時之久。在附近之其他人如觸摸有飛沫微粒物體表面再觸摸自己口鼻就可能會被感染,或是直接呼吸有飛沫微粒飄浮之空氣也可能會感染病毒。香港大學流行病學家高本恩(Ben Cowling)表示,戴口罩有助於降低社區傳染,尤其是在公共運輸上及人潮擁擠之地方。高本恩及其研究團隊最近發表了戴口罩防止病毒感染之研究報告,他們發現使用一般外科口罩就能顯著降低感染者呼吸及咳嗽時噴出之病毒數量。
(三) 另,在確診感染之前,一些帶原者並沒有出現任何症狀,但卻已經帶有病原體且具有傳染性之無症狀病人。出現症狀之前之感染潛伏期,短則5天,長則14天,就算是最後才具傳染性之病患,在生病之前也可能已經傳染給其他人。戴口罩還是能有效阻絶這些防疫漏洞發生。
(四) 雖然國內疫情趨緩,但全球疫情並未降溫,國人戴口罩比例卻似有下降趨勢。然而類流感疫情緩升,6月底類流感門診就診1萬7350人次,門診就診病例較前一週上升6.3%。可見對於病毒傳播,戴口罩可以有效阻隔。
四、 建議事項
(一) 政府應持續宣導落實一不三要
除了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外,須落實一不三要: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三「要」,一、去醫院看病時要戴口罩,二、慢性病患者要戴口罩,三、出入人多擁擠之地方要戴口罩。
高本恩說,解除封鎖之後,必須要有大量採檢及嚴密追蹤接觸者等配套措施才能確保疫情不會再次擴大,衛生部門要追蹤感染者之家屬及社交聯絡人比較容易,但要追蹤在公車或火車上誰坐在你身邊就不是那麼容易。如有戴口罩,或是公車上火車上的人都戴口罩,就能大幅度降低感染率。因此,在有限的空間裏,例如公共交通工具上,維持安全距離更加困難,不論什麼類型口罩,戴上去還是比沒戴有保障。又出入醫院避免傳播應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雖然有人可能會覺得戴口罩讓臉感覺不舒服,呼吸不順暢,看不清楚別人之臉部表情,但是只要能保護自己及周遭人安全和健康,那一點點微小代價還是值得的。
(二) 政府應嚴格取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聽勸阻未配戴口罩者
臺北市政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搭乘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全面戴口罩,未戴者先予以勸導,自4月4日起強制實施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捷運,經勸導不聽者將處罰新臺幣3000元至1萬5000元,並拒絕運送。
而自6月7日起,旅客搭乘臺北捷運於「進閘門時」及「站內或車廂無法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應戴口罩。進入捷運閘門後,於站內或車廂,如確認四周無人且能維持社交距離時,可脫下口罩透氣,其餘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情形下,仍務必戴口罩。如經勸導不聽將協請警察處理,後續再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處理。
撰稿人:李麗莉
二、 所涉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我國從1月底禁止口罩出口並全面徵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6月30日表示,因口罩需求量仍大,加上安全庫存須保持在1億片,徵用期限延長至12月底。國內口罩目前日產量已提升至2千萬片,6月改成每日定額徵用8百萬片,其他開放於市場自由買賣。目前口罩徵用60%提供民生,22%提供醫療,其餘提供公務、產業、相關部會等使用。
(二) 人體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後,病毒在體內複製,存在於肺部、口腔及鼻腔體液之中,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時,會噴出含有病毒之飛沫微粒。這些飛沫微粒離開身體之後,較大的會落到物體表面,較小的可以在空氣中飄浮數小時之久。在附近之其他人如觸摸有飛沫微粒物體表面再觸摸自己口鼻就可能會被感染,或是直接呼吸有飛沫微粒飄浮之空氣也可能會感染病毒。香港大學流行病學家高本恩(Ben Cowling)表示,戴口罩有助於降低社區傳染,尤其是在公共運輸上及人潮擁擠之地方。高本恩及其研究團隊最近發表了戴口罩防止病毒感染之研究報告,他們發現使用一般外科口罩就能顯著降低感染者呼吸及咳嗽時噴出之病毒數量。
(三) 另,在確診感染之前,一些帶原者並沒有出現任何症狀,但卻已經帶有病原體且具有傳染性之無症狀病人。出現症狀之前之感染潛伏期,短則5天,長則14天,就算是最後才具傳染性之病患,在生病之前也可能已經傳染給其他人。戴口罩還是能有效阻絶這些防疫漏洞發生。
(四) 雖然國內疫情趨緩,但全球疫情並未降溫,國人戴口罩比例卻似有下降趨勢。然而類流感疫情緩升,6月底類流感門診就診1萬7350人次,門診就診病例較前一週上升6.3%。可見對於病毒傳播,戴口罩可以有效阻隔。
四、 建議事項
(一) 政府應持續宣導落實一不三要
除了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外,須落實一不三要: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三「要」,一、去醫院看病時要戴口罩,二、慢性病患者要戴口罩,三、出入人多擁擠之地方要戴口罩。
高本恩說,解除封鎖之後,必須要有大量採檢及嚴密追蹤接觸者等配套措施才能確保疫情不會再次擴大,衛生部門要追蹤感染者之家屬及社交聯絡人比較容易,但要追蹤在公車或火車上誰坐在你身邊就不是那麼容易。如有戴口罩,或是公車上火車上的人都戴口罩,就能大幅度降低感染率。因此,在有限的空間裏,例如公共交通工具上,維持安全距離更加困難,不論什麼類型口罩,戴上去還是比沒戴有保障。又出入醫院避免傳播應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雖然有人可能會覺得戴口罩讓臉感覺不舒服,呼吸不順暢,看不清楚別人之臉部表情,但是只要能保護自己及周遭人安全和健康,那一點點微小代價還是值得的。
(二) 政府應嚴格取締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聽勸阻未配戴口罩者
臺北市政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搭乘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全面戴口罩,未戴者先予以勸導,自4月4日起強制實施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捷運,經勸導不聽者將處罰新臺幣3000元至1萬5000元,並拒絕運送。
而自6月7日起,旅客搭乘臺北捷運於「進閘門時」及「站內或車廂無法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應戴口罩。進入捷運閘門後,於站內或車廂,如確認四周無人且能維持社交距離時,可脫下口罩透氣,其餘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情形下,仍務必戴口罩。如經勸導不聽將協請警察處理,後續再移送衛生主管機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處理。
撰稿人:李麗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