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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制度年金改革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7月 更新日期:109年7月27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芳苓 編號:R01043
一、題目:勞保制度年金改革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律:
勞工保險條例
三、探討研析:
(一)鑑於勞保基金精算報告顯示,榮保基金破產時間將提前到2026年(按照勞保局「107年度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報告」結果,基金將於115年用罄,當年度財務缺口為834億餘元,監察院108財調0054調查報告,2019/9/4),行政院長去年1月底上任之初宣示,政府明年會撥補200億元挹注勞保基金,負起勞保最終支付責任。不過,根據勞保局資料顯示,今年光是3月份勞保年金給付就達232億餘元,勞團抨擊說,一年撥補200億元,連一個月年金給付都無法應付,根本是把一顆石子丟進大海。勞動部表示,將爭取上調未來每年撥補給勞保基金的金額。(李欣芳,勞保年改不改 2026破產,自由時報,第A01版,2020/6/28)。
(二)行政院於2017年3月底院會通過攸關退休勞工年金改革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保保費由原來的費率9.5%,每年提高0.5%至上限12%,並在2022年費率達12%時檢討保險財務。這項勞保年改方案曾引發勞工反彈,認為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比軍公教還低,卻還要調高保費,民進黨團最後決定對政院勞保年改踩煞車。
(三)民進黨團進一步表示,勞保年改能否推動過關,必須等經濟條件好的時候才有辦法處理,由於雇主、勞工與政府的保費負擔比例是7:2:1,經濟條件不好,雇主與勞工不一定支持。因此,行政院的勞保年改新方案究竟要在何時推動過關,仍要觀察今年下半年疫情的變化。
四、建議事項:
(一)主管機關提出勞保年改法案時宜配合我國之經濟條件,改革方案實施前則由政府撥補挹注,以求財務平衡
我國勞保年金化於2009年上路,老年年金每月請領人數已由2010年11.8萬人,成長到今年5月金人數132.2萬餘人,十年來人數增加11倍(陳素玲,勞保年金財務加速惡化,經濟日報,2020/7/3)。
2009年度至2018年度勞保基金保費收入及保費給付之趨勢,保費收入由2009年之1,985億餘元逐年增加,至2018年已增至3,728億餘元,平均每年增加205億餘元;惟保費給付則由2009年之1,380億餘元逐年增加,至2018年已增至3,963億餘元,平均每年增加306億餘元,其增幅大於保費收入之增幅,因而2017年及2018年連續2年出現保費收支逆差狀況(監察院108財調0054調查報告,2019/9/4)。
由於勞動部於2017年提出之勞保改革法案未獲得共識,然我國已面臨高齡化及少子女化之人口結構變遷挑戰,加上財政狀況窘困,勞保給付財務壓力卻愈來愈大。因此,監察院2019年之調查報告即指出勞保制度之改革,已迫在眉睫。鑑於制度改革愈早推動,財務改善效果將愈顯著,勞動部允應積極推動勞工保險制度之相關改革,補偏救弊,以建構永續穩定之勞保年金制度。
惟今年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許多企業多傳出裁員或放無薪假的消息,顯見疫情對各行業的確都造成不小影響,目前企業也尚在努力設法決定該如何因應快速變化的局勢,因而,主管機關提出勞保年改法案時宜配合我國經濟條件,以凝聚各界共識,於改革方案實施前則先由政府撥補挹注以求財務平衡,並保障廣大勞工族群權益。
(二)主管機關宜積極規劃推動提高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相關措施
雖然年金改革有助於舒緩勞保財務壓力,但個人老年經濟安全風險是否會因此受到影響卻也備受關注。為確保勞工退休生活,「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明定勞工得於每月工資之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並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享有稅負優惠;惟該措施自2005年施行迄今,勞動部相關宣導似嫌不足,抑或因政府對退休基金的投資運用績效尚未普獲勞工信任,致迄今僅不及8%的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為強化勞工退休儲蓄效果,勞動部允應探究其緣由,積極規劃並推動相關措施,以改善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偏低情形(監察院108財調0054調查報告,2019/9/4),提高勞工退休所得。
撰稿人:楊芳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