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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員薪資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8月 更新日期:109年8月1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傅朝文 編號:R01058
一、 題目:教保員薪資問題研析
二、 所涉法規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 探討研析
幼兒園之教保員所肩負之教保服務工作非常繁重,然而,繁重的教保工作、超時的工作環境,卻僅獲得低薪與低社會聲望,不但導致教保員工作情緒低落,更是間接引發若干虐童案之原因。
以服務於公立幼兒園之學士畢業教保員為例,教保員學士起薪(第1級)為新臺幣35,180元,最高薪(第15級)為49,600元 。如教保員服務於私立幼兒園,其學士之起薪更低,據調查只有18000至28000元 。此種接近於最低基本薪資之薪酬,如何能吸引人才投入教保工作。
由於公立幼兒園數量不足以滿足家長托育之需求,政府於107年8月推出「準公共幼兒園」機制,讓合乎要件的私立幼兒園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為平價教保服務擴增量能。在該機制下,為改善教師及教保員薪資,保障每月實際薪資至少2萬9,000元以上 。惟此種加薪幅度相當有限,據臺北市長指出,月薪僅2萬9,000元是不會久任的。因此,臺北市教育局推出「COPAY共同支付教師薪資方案」,鼓勵準公幼教保員薪資至少達到3萬3,000元 。簡言之,政府雖已採取若干措施改善教保員薪資過低問題,如前揭「COPAY共同支付教師薪資方案」,但該方案僅編列3年預算,且只是一次性的補助,並非長遠之計 。
學者認為臺灣幼兒教育任由私立幼兒園辦理,衍生良莠不齊的亂象,造成幼教品質無法全面提升,教保人員薪資偏低的窘境,應仿效英國將幼兒教育納入政府應辦事項,將幼兒教育公共化,才能有效全面管控及提升幼教品質 。
四、 建議事項
(一)增設公立或準公共化幼兒園
教保員薪資偏低的問題在私立幼兒園最為嚴重,公立幼兒園之教保員薪資則較為合理。如能增設公立幼兒園或準公共化幼兒園,即可解決私幼教保員薪資偏低的問題。為確保幼兒教育品質,有效提高教保員薪資,建議增設公立幼兒園或準公共化幼兒園以作為解決途徑。
(二)國民義務教育向下延伸至5歲幼兒,增加公立教保員額
據學者指出,許多先進國家義務教育的平均年齡範圍通常都至少包含一年的幼稚園階段。可以說政府想要推動的幼教公共化應該是幼稚園大班(5歲)的階段。因此,政府應集中經費讓所有的公立幼兒園能容納幼稚園大班年齡的幼兒,僅讓少數非常優質的私立幼兒園可以招收大班的幼兒,並且允許由市場機制來讓其自訂收費,不對其收多少學費加以設限,才能保障5歲以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 。基此,為求徹底解決問題,建議將國民義務教育向下延伸至5歲幼兒,配合增加招考公立教保員之名額,保障其薪資所得。
撰稿人:傅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