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訓練頻次及天數調整之問題淺析
撰成日期:109年9月
更新日期:109年9月1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郭憲鐘
編號:R01091
一、 題目:教召訓練頻次及天數調整之問題淺析
二、 所涉法規
國防法、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
三、 探討研析
(一)國防部日前於「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指出,為有效恢復後備軍人戰鬥技能,規劃調整教召訓練頻次及天數,將以循序漸進方式,強化作戰能力 。國防部表示,國防部遵蔡總統今年五二○就職文告中對「後備動員制度」改革的指示,同時參酌美方建議及各國動員制度與特點,組成專案小組,將採「循序漸進」、「穩健推展」原則,規劃「動員組織調整」、「強化後備部隊」、「精進教召訓練」及「常後裝備一致」等各項精進作為 。國防部依據防衛作戰需求,後備部隊人員教召選充比例,主要守備部隊以「志願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次要守備部隊則以「義務役與軍事訓練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另外,規劃擴大教召訓練容量,及增加後備軍人福利待遇等配套措施;同時,優先檢討主戰及通信設備形式與常備部隊一致,以提升後備部隊作戰效能 。
(二)依國防法第21條規定:「國防兵力應以確保國家安全之需要而定,並依兵役法令獲得之。為維持後備力量,平時得依法召集後備軍人,施以教育訓練。」教召旨在平時操演後備軍人動員能力並恢復與保持其戰鬥技能,俾能於戰時迅速編成動員部隊,共同遂行防衛作戰任務。國防部前於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國防業務報告時表示,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期滿之役男,採「先編後訓、整編整訓」作法,依後備部隊軍種配比及各類專長員額施訓,至107年底編管軍事訓練結訓人數,已能滿足後備部隊士兵動員選員需求 。惟從前述,後備部隊人員選充比例,主要守備部隊係以志願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觀之,顯然短期之軍事訓練役,是無法訓練出符合現代化作戰之需。未來主(次)要後備部隊區分志願役、義務役及短期軍事訓練役之不同備役士兵兵源,勢將徒增部隊訓練及管理之複雜度。
(三)有論者謂 ,按作戰經驗,一名現役士兵必須有5至6人之備役士兵支援作戰,若以募兵現役兵力20萬人計算,以目前列管後備軍人約230萬人 ,在數量上應不成問題;惟後備部隊整體之素質,其影響國家後備動員戰力至鉅,國防部允宜研謀因應,以穩固後備戰力。依審計部103年度(國防後備)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後備指揮部提供「民國103至110年度尉(士)官人力供需比較分析表」資料顯示,至108年列管退伍8年內備役尉官及士官約1萬7,706人及11萬1,091人,扣除退伍逾8年以上依法不召訓與增加志願役退伍補充者之差額,可供召訓人數尉官1萬5,700人、士官7萬4,001人,已漸不敷動員需求。因此,國防部規劃未來後備部隊之教召,將以「志願役」退伍軍人為主,其列管人員是否足以充實後備部隊之戰力,容有疑慮。
四、 建議事項
(一)選充教召頻次及天數,宜依役別以法律分別定之
依兵役法第37條第3款規定:「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復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八年內,以四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二十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據後備指揮部近3(106-108)年辦理教召之資料顯示 ,其中106年依規定於退伍後8年內選充教召91萬4,886人,目標召訓14萬7,840人,實際召訓10萬7,033人;107年度選充教召91萬7,623人,目標召訓14萬7,275人,實際召訓9萬6,812人,108年度選充教召90萬8,455人,目標召訓15萬7,503人,截至同年8月底實際召訓7萬4,518人 ;其選充教召至實際召訓之執行比率均未達12%。由於歷年列管後備役依軍職專長教育之需,接受教召次數不一,甚至高達七成以上之後備軍人於退伍後從未接受召訓者,致有人質疑選充召訓不公而衍生民怨。爰此,未來主管機關規劃後備部隊人員教召選充比例,主要守備部隊以「志願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次要守備部隊及勤務支援部隊以「義務役」及「軍事訓練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由於三者在營訓練方式、後備部隊編成及除役年齡有別,為維選充召訓之公信力;其選充教召之訓練頻次及天數,宜以法律分別定之。
(二)評估軍事訓練役之備役士兵,是否足以擔任防衛作戰任務之需
依兵役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後備役: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服之,至除役時止。」募兵之後,未來役男僅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且不分發部隊歷練實務經驗,期滿即納入後備役,其影響國家後備動員戰力至鉅。主管機關宜審慎評估,兵役法第16條第1項第2款所定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期程,是否足以訓練出符合現代化作戰需求的備役士兵,並於戰時擔任聯合防衛作戰之任務。
撰稿人:郭憲鐘
二、 所涉法規
國防法、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
三、 探討研析
(一)國防部日前於「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指出,為有效恢復後備軍人戰鬥技能,規劃調整教召訓練頻次及天數,將以循序漸進方式,強化作戰能力 。國防部表示,國防部遵蔡總統今年五二○就職文告中對「後備動員制度」改革的指示,同時參酌美方建議及各國動員制度與特點,組成專案小組,將採「循序漸進」、「穩健推展」原則,規劃「動員組織調整」、「強化後備部隊」、「精進教召訓練」及「常後裝備一致」等各項精進作為 。國防部依據防衛作戰需求,後備部隊人員教召選充比例,主要守備部隊以「志願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次要守備部隊則以「義務役與軍事訓練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另外,規劃擴大教召訓練容量,及增加後備軍人福利待遇等配套措施;同時,優先檢討主戰及通信設備形式與常備部隊一致,以提升後備部隊作戰效能 。
(二)依國防法第21條規定:「國防兵力應以確保國家安全之需要而定,並依兵役法令獲得之。為維持後備力量,平時得依法召集後備軍人,施以教育訓練。」教召旨在平時操演後備軍人動員能力並恢復與保持其戰鬥技能,俾能於戰時迅速編成動員部隊,共同遂行防衛作戰任務。國防部前於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國防業務報告時表示,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期滿之役男,採「先編後訓、整編整訓」作法,依後備部隊軍種配比及各類專長員額施訓,至107年底編管軍事訓練結訓人數,已能滿足後備部隊士兵動員選員需求 。惟從前述,後備部隊人員選充比例,主要守備部隊係以志願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觀之,顯然短期之軍事訓練役,是無法訓練出符合現代化作戰之需。未來主(次)要後備部隊區分志願役、義務役及短期軍事訓練役之不同備役士兵兵源,勢將徒增部隊訓練及管理之複雜度。
(三)有論者謂 ,按作戰經驗,一名現役士兵必須有5至6人之備役士兵支援作戰,若以募兵現役兵力20萬人計算,以目前列管後備軍人約230萬人 ,在數量上應不成問題;惟後備部隊整體之素質,其影響國家後備動員戰力至鉅,國防部允宜研謀因應,以穩固後備戰力。依審計部103年度(國防後備)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後備指揮部提供「民國103至110年度尉(士)官人力供需比較分析表」資料顯示,至108年列管退伍8年內備役尉官及士官約1萬7,706人及11萬1,091人,扣除退伍逾8年以上依法不召訓與增加志願役退伍補充者之差額,可供召訓人數尉官1萬5,700人、士官7萬4,001人,已漸不敷動員需求。因此,國防部規劃未來後備部隊之教召,將以「志願役」退伍軍人為主,其列管人員是否足以充實後備部隊之戰力,容有疑慮。
四、 建議事項
(一)選充教召頻次及天數,宜依役別以法律分別定之
依兵役法第37條第3款規定:「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復依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八年內,以四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二十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據後備指揮部近3(106-108)年辦理教召之資料顯示 ,其中106年依規定於退伍後8年內選充教召91萬4,886人,目標召訓14萬7,840人,實際召訓10萬7,033人;107年度選充教召91萬7,623人,目標召訓14萬7,275人,實際召訓9萬6,812人,108年度選充教召90萬8,455人,目標召訓15萬7,503人,截至同年8月底實際召訓7萬4,518人 ;其選充教召至實際召訓之執行比率均未達12%。由於歷年列管後備役依軍職專長教育之需,接受教召次數不一,甚至高達七成以上之後備軍人於退伍後從未接受召訓者,致有人質疑選充召訓不公而衍生民怨。爰此,未來主管機關規劃後備部隊人員教召選充比例,主要守備部隊以「志願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次要守備部隊及勤務支援部隊以「義務役」及「軍事訓練役」後備軍人為主編成。由於三者在營訓練方式、後備部隊編成及除役年齡有別,為維選充召訓之公信力;其選充教召之訓練頻次及天數,宜以法律分別定之。
(二)評估軍事訓練役之備役士兵,是否足以擔任防衛作戰任務之需
依兵役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後備役: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服之,至除役時止。」募兵之後,未來役男僅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且不分發部隊歷練實務經驗,期滿即納入後備役,其影響國家後備動員戰力至鉅。主管機關宜審慎評估,兵役法第16條第1項第2款所定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期程,是否足以訓練出符合現代化作戰需求的備役士兵,並於戰時擔任聯合防衛作戰之任務。
撰稿人:郭憲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