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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自費逃漏稅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11月 更新日期:109年11月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謝碧珠 編號:R01134
一、題目:中藥自費逃漏稅問題研析
二、所涉法規
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刑法
三、探討研析
(一)據報載 ,檢方指出,新北市明師中醫診所集團遭檢舉,自102年以來,旗下永和、中和、永貞、土城等4家診所,鼓勵旗下診所醫師門診時推薦自費減重療程及藥品。另診所會計人員在向病患收取自費款項後,涉嫌製作不實帳冊短報收入;檢調初步清查,會計人員曾向病患收取近8,000元的自費款項後,僅登記收取100元,藉此隱匿自費收入,估計短報自費減重醫療收入可能高達5億元,涉嫌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及逃漏稅。
(二)經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目前透過雲端系統讓健保之被保險人下載健康存摺內之醫療資訊,期使國人能瞭解個人就醫後醫師用藥及檢驗(查)等資訊,並藉以隨時掌握自己健康情形,提升自我健康照護能力。次按該系統提供整合跨機關、跨單位之醫療資料,及健保保險計費、繳納資料,內容如下:
1.西、中、牙醫門診及手術、用藥、檢驗、影像或病理檢查資料:提供自登入日前2日起近3年特約醫院、診所及藥局等醫事機構申報及健保卡上傳之就醫資料,並於每日更新健保卡上傳資料之內容,例如:109年10月21日登入系統,可查詢106年10月1日至109年10月19日之西醫、中醫、牙醫、手術、用藥資料,以此類推。
2.住院資料:提供自登入日前2日起近3年特約醫事機構申報及健保卡上傳之住院就醫資料,並於每日更新健保卡上傳資料之內容,例如:109年10月21日登入系統,可查詢106年1月1日至109年10月19日之住院就醫資料。
3.過敏資料:提供特約醫院及診所等醫事機構自104年1月1日起上傳之過敏資料(不含104年1月1日前之資料)。
4.出院病歷摘要:提供自104年1月1日起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上傳之出院病歷摘要資料。
5.器捐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提供衛生福利部醫事司檢送之器官捐贈意願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資料。
6.成人預防保健結果:提供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向國民健康署申報之成人預防保健檢查結果資料,前開資料依規定於提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日之次月1日起60日內傳輸至該署系統或登錄於該署網頁。
7.預防接種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檢送之預防接種資料。
8.健保卡狀況及領卡紀錄:提供最近1年健保卡領卡紀錄及卡號。
9.保費計費明細:提供最近1年以被保險人身分投保之「保費計費明細」,於每月20日更新資料,例如:109年10月21日登入可查詢108年10月月至109年9月之「保費計費明細」。
10.保險費繳納明細:提供自登入日前7日起近1年保險費繳納明細,例如:109年10月21日登入系統,可查詢108年10月14日至109年10月14日繳納明細資料。
綜上,目前健康存摺系統已具備特定的功能,並透過雲端系統收納跨機關、跨單位之各種不同類型之醫療資料,及健保保險計費、繳納等資料;惟細究此系統之資訊範圍,卻僅有醫療院所申報健保給付之醫療資訊,缺少完整之個人就醫與醫療資料,包括民眾自費部分,顯與建立健康存摺之目標不符。
四、建議事項
(一)健康存摺宜納入完整醫療資訊
為使民眾得以於健康存摺系統取得完整之個人醫療資訊,建議未來健康存摺宜納入個人所有的就醫資訊,包括自費醫療資訊部分,以充實並使其內容趨於完整。
(二)加強勾稽醫療院所申報之完整資料以避免逃漏稅
若健康存摺納入自費醫療資訊及完整之付費資訊,稅捐稽徵機關可以將之與課稅系統交互比對後,加強勾稽醫療院所申報資料的完整性,並藉以避免醫療院所逃漏稅。

撰稿人:謝碧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