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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房屋及人口老化之都市發展與住宅政策芻議 撰成日期:109年11月 更新日期:109年11月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耀東 編號:R01135
一、題目:因應房屋及人口老化之都市發展與住宅政策芻議
二、所涉法律:
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住宅法、建築法
三、探討研析:
(一)我國人口密度高居全球第2,約有百分之70人口集中都市地區,由於人口過度集中,造成房價與家庭所得比居高不下,以致於造成民眾居住負擔過高,壓縮生活品質及影響居住安全。基此,除造成高房價及高租金現象外,也形成居住空間變相違規使用等情形。另六大都會地區仍存在高屋齡住宅比例偏高、危險老舊地區建物及大量違章建築等問題,直接影響國人居住品質及安全。
(二)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第2季全國房屋稅籍住宅數量逾881萬宅,其中屋齡逾30年者逾436萬宅,約占49.55%,表示現有每2宅中即有1宅符合辦理都市更新與危老政策之申請資格。另直轄市六都之逾30年者,約298萬餘宅,約68.42%,其中又以台北市及新北市,逾30年老屋近140萬宅、約31.87所占全國比重最高,此顯示全台近半之住宅已面臨結構安全及機能不彰等問題,應予以正視之。
(三)我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至2018年3月底已達14.9%,正式跨越14%而成為「高齡社會」,預計2026年老年人口比率將超過20%進入「超高齡社會」。另參考內政部資料統計顯示,截至2019年6月底老年人口數約達352萬人,年增5.2%。是以,隨著老年人口逐漸增加,除需因應長期照顧機構處所外,對於老人居住於老宅的比例偏高,尤其是無障礙設施不足、老人生活不便等問題,此為後續都市發展政策應思考解決重要議題。
四、建議事項
(一)建構都市發展政策執行管理平台
為符合都市發展政策目標,對於都市環境品質及建築安全之要求,應有明確政策方針、執行策略及行動計畫,並檢討現行法令規範,整合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發展及建築管理政策及法令,建立執行管理平台,以確保都市環境品質及建築安全之都市發展目標。
(二)規劃符合「超高齡社會」住宅需求之住宅政策
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現有老年人口推估約為370萬人,加諸屋齡逾30年住宅數超過436萬戶,嚴然已成為「老人及老宅」之都市社會發展形態,此現象在都會區更是明顯,其中又以台北市之平均住宅屋齡超過35年為六都之冠,其逾30年老屋超過63萬宅、占比逾70%。是以,「老人住老宅」將成為台灣一種持續發生的居住型態及社會現象,其影響所及除建築物老舊、無電梯出入及消防及耐震等問題外,亦涉及都市發展、都市更新及人口政策等相關問題。整體而言,我國對於未來都市發展政策,應針對「超高齡社會」及約逾全國881萬宅一半之老宅,所涉及諸多議題應予重視,作為後續相關政策訂定及修法方向之參考。
(三)訂定改善老人住宅居住品質執行策略
由於老宅不僅無電梯出入,且消防及耐震亦有相當安全之疑慮。鑑此,除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改建外,對於老宅之居住品質及建築安全,亦是後續住宅發展政策一併考量的重點。另為建立一定標準程度之居住品質與建築安全,及符合「老人為本位」的居住環境設計,應考量我國現存881萬戶建築量體老化問題及檢視老人居住環境空間之場域需求,因此,不論後續是否納入都市更新、危老改建政策,抑或增建改建新建中,於未來都市及住宅發展政策應即早因應超老齡社會之居住空間及規劃設計,包括無障礙空間及智慧建築設計,及老人居住之內外環境設施與設備規劃設計等,皆應整體納入整體需求設計考量。
撰稿人:陳耀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