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海洋廢棄漁具之可行性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11月
更新日期:109年11月17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林素惠
編號:R01146
一、題目:減少海洋廢棄漁具之可行性研析
二、所涉法規
漁業法
三、探討研析
(一)今(2020)年從4月25日高雄發生第一起小虎鯨集體擱淺,至5月3日,已陸續在高雄和嘉義接獲17隻小虎鯨擱淺通報,其中15隻死亡、1隻游回大海、1隻仍在成功大學海洋生物與鯨豚保育中心照護。5月1日桃園另有一隻糙齒海豚活體擱淺,後送基隆市八斗子照護站,不到2天不幸死亡,解剖發現有胃潰瘍等許多病變,甚至還有塑膠袋 。鯨豚擱淺的兩大原因是「受傷」與「疾病」。受傷可能因為船舶、漁業、海洋廢棄物等人為活動影響,疾病可能是天然環境、個體因素,或者是海洋污染。
(二)聯合國糧農組織對於可能造成海洋生物受傷的漁具,將其稱為廢棄漁具(derelict fishing gear)並定義為「遭拋棄、遺失或其他原因的無主漁業廢棄物(abandoned, lost or otherwise discarded fishing gear, ALDFG)」。而漁具本是漁船捕撈漁獲的生產工具且所費不貲,卻因天候問題、礁石或其他漁具交纏造成漁具損壞而遺失、拋棄於海洋,漁具一但脫離人的掌控,將從糧食生產工具,變成更容易與生物接觸、更耐久不分解、對海洋生物、人類與船舶的殺傷力最強、同時可能也是最難清除的海洋廢棄物。
四、建議事項
(一) 明定漁具標示與遺失通報責任
漁船於海洋中使用漁具,可能因各種理由將漁具遺失或拋棄於海洋而造成海洋污染,但無人監督的海洋難以檢舉查證,建議可訂定相關漁具標示措施等規定-「漁具標示(gear marking)與遺失通報(lost gear reporting)制度」,亦即要求漁船主須標示漁具主人(如船名與編號),並於遺失時通報,將可釐清意外損失的責任,同時減低故意丟棄的動機。若能落實,將使所有在漁場作業的漁具,都被完整且正確的標示,同時所有意外損失的漁具都會被作業漁民即時通報,因此未標示,或已經標示但未通報丟失的廢棄漁具,將可能來自於IUU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fishing;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因此,在落實漁具標示與通報責任的兩套互相搭配的系統,將可完整建構漁網具責任漁業。
(二)透過科技,追蹤漁具並進行排除廢棄漁具
承上,除規範漁具標示責任外,西班牙漁船公司及東非島國更進一步透過科技發展,進行人工集魚器監測計畫(Fish Aggregation Device Watch,FAD Watch),即是將遠洋圍網船隊的人工集魚器座標資訊部分共享給利害關係人。當FAD漂流接近棲地礁石一定距離時,將啟動警報系統,漁業公司便會把FAD的座標與預測的漂移軌跡,前往海上攔截移除,避免擱淺後破壞珊瑚礁讓漁具能被動或主動發出電子信號,讓擁有者追蹤其位置,不僅減少遺失率,也能避免對海洋污染及降低對海洋生物棲地的影響。相關技術之發展,值得關注與借鏡。
撰稿人:林素惠
二、所涉法規
漁業法
三、探討研析
(一)今(2020)年從4月25日高雄發生第一起小虎鯨集體擱淺,至5月3日,已陸續在高雄和嘉義接獲17隻小虎鯨擱淺通報,其中15隻死亡、1隻游回大海、1隻仍在成功大學海洋生物與鯨豚保育中心照護。5月1日桃園另有一隻糙齒海豚活體擱淺,後送基隆市八斗子照護站,不到2天不幸死亡,解剖發現有胃潰瘍等許多病變,甚至還有塑膠袋 。鯨豚擱淺的兩大原因是「受傷」與「疾病」。受傷可能因為船舶、漁業、海洋廢棄物等人為活動影響,疾病可能是天然環境、個體因素,或者是海洋污染。
(二)聯合國糧農組織對於可能造成海洋生物受傷的漁具,將其稱為廢棄漁具(derelict fishing gear)並定義為「遭拋棄、遺失或其他原因的無主漁業廢棄物(abandoned, lost or otherwise discarded fishing gear, ALDFG)」。而漁具本是漁船捕撈漁獲的生產工具且所費不貲,卻因天候問題、礁石或其他漁具交纏造成漁具損壞而遺失、拋棄於海洋,漁具一但脫離人的掌控,將從糧食生產工具,變成更容易與生物接觸、更耐久不分解、對海洋生物、人類與船舶的殺傷力最強、同時可能也是最難清除的海洋廢棄物。
四、建議事項
(一) 明定漁具標示與遺失通報責任
漁船於海洋中使用漁具,可能因各種理由將漁具遺失或拋棄於海洋而造成海洋污染,但無人監督的海洋難以檢舉查證,建議可訂定相關漁具標示措施等規定-「漁具標示(gear marking)與遺失通報(lost gear reporting)制度」,亦即要求漁船主須標示漁具主人(如船名與編號),並於遺失時通報,將可釐清意外損失的責任,同時減低故意丟棄的動機。若能落實,將使所有在漁場作業的漁具,都被完整且正確的標示,同時所有意外損失的漁具都會被作業漁民即時通報,因此未標示,或已經標示但未通報丟失的廢棄漁具,將可能來自於IUU漁業(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fishing;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因此,在落實漁具標示與通報責任的兩套互相搭配的系統,將可完整建構漁網具責任漁業。
(二)透過科技,追蹤漁具並進行排除廢棄漁具
承上,除規範漁具標示責任外,西班牙漁船公司及東非島國更進一步透過科技發展,進行人工集魚器監測計畫(Fish Aggregation Device Watch,FAD Watch),即是將遠洋圍網船隊的人工集魚器座標資訊部分共享給利害關係人。當FAD漂流接近棲地礁石一定距離時,將啟動警報系統,漁業公司便會把FAD的座標與預測的漂移軌跡,前往海上攔截移除,避免擱淺後破壞珊瑚礁讓漁具能被動或主動發出電子信號,讓擁有者追蹤其位置,不僅減少遺失率,也能避免對海洋污染及降低對海洋生物棲地的影響。相關技術之發展,值得關注與借鏡。
撰稿人:林素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