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方案管制措施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11月
更新日期:109年11月27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盛旺
編號:R01158
一、題目:空氣污染防制方案管制措施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空氣污染防制法、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
三、探討研析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作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之依據,環保署已規劃空氣污染防制方案(2020年至2023年),業經行政院2020年5月22日核定在案,作為 2020-2023年空氣污染防制重點。前開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之管制措施區分為固定污染源管制、逸散污染源管制、移動污染源管制、綜合性管理等四大面向,其中移動污染源管制部分,政府將持續改善機車等交通工具污染,降低污染排放對民眾暴露之影響 。
(二)考量2007年7月1日施行機車第5期排放標準前出廠之機車供油系統採傳統化油器,難以精準控制噴油量,污染排放量高,環保署爰擴大汰舊補助對象至2007年6月30日前出廠之老舊機車,不再僅限於二行程機車,以加速改善空氣品質。自2020年起,針對淘汰老舊機車並換購電動二輪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之燃油機車者,提供補助至2021年底 。依環保署訂定「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依該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審核通過者,2020年淘汰老舊機車並換購電動機車或7期燃油機車者補助金額均為5000元;2021年補助金額則均減為3000元。
(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0年11月9日邀請環保署針對「未來臺灣空氣品質改善具體作為與期程目標」等列席報告並備質詢。立法委員質詢時表示,就空污防制而言,電動機車明顯比7期燃油機車乾淨,卻給予相同補助,這樣的方案已經出現運具電動化的發展遲緩,應該要檢討 。
(四)針對交通工具排放也是空氣污染重要因素,立委質疑7期燃油機車及電動機車都補助,結果「搞出一堆燃油車」,電動機車增加率則減半,不符國際趨勢,無法達到空污防制及減少碳排放。環保署今年將7期燃油機車比照電動機車補助5000元,立委表示,國際上運輸部門重要減碳策略,在於公共運輸、運具電動化,電動機車比7期燃油機車乾淨很多,但給予同樣金額之補助,結果根據10月機車銷售統計,電動機車增加率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近一半,燃油機車反而大幅增加2成達到8成 。
(五)為加速機車汰舊換新,環保署透過提供前開經濟誘因方式,自2020年起針對淘汰2007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換購電動二輪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的燃油機車者提供補助,然卻造成油車換購熱潮,運具電動化政策推動遲緩,不利改善空污之情形,爰茲研提相關建議供參。
四、建議事項:
(一)檢討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提高換購電動機車誘因
考量部分地區電動機車充電站尚未普及或使用者有行駛陡坡等需求,且為同時鼓勵車廠提前生產更環保的燃油機車,爰將符合第7期排放標準(2021年1月1日施行)之機車亦列為補助之換新車種,為環保署2019年12月12日訂定「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納入7期燃油車為換購車種之政策說明 。
惟根據10月機車銷售統計 ,電動機車增加率較去年同期少一半;汰換車輛也多集中在都市,現行電動機車與燃油機車無差別的補助政策,反而導致更多都會區空污問題。爰請環保署應衡酌空污防制政策管制目的,重新檢討前開補助辦法,建議於都會區大幅增加電動機車補助金額,調降燃油機車補助金額,甚或不提供換購燃油機車之補助,以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誘因;另偏鄉地區因地形地勢關係或充電站尚未普及等原因,為滿足偏鄉地區民眾基本行之需求,仍維持現行提供換購燃油機車之補助。
(二)營造友善使用環境,提高換購電動機車意願
依交通部統計處2019年10月出版之機車使用狀況調查報告 ,有67.9%的老車使用者,在電動車價格、性能、充換電方便性具備競爭力之前提下,願意換購電動機車,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經濟部、環保署、交通部)及業者共同努力,打造友善使用環境,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意願。
經濟部應持續輔導國內機車產業轉型電動化,使業者能製造或進口價格、性能與燃油機車相當,且能夠為民眾接受之電動機車,並將車輛維修點、充換電設施普及化及提升電池續航力,增進使用方便性,營造友善使用環境。
(三)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如禁止或限制移動污染源所使用燃料、動力型式等,前開管制措施由地方主管機關擬訂,報請環保署核定後公告之。爰請環保署督同地方政府評估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亦可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意願。另請交通部檢討逐步提高電動機車停車位比率、協調地方政府實施電動機車停車優惠(差別)費率,並研議訂定減少核發燃油機車牌照數量階段性目標。
撰稿人:楊盛旺
二、所涉法規
空氣污染防制法、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
三、探討研析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作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之依據,環保署已規劃空氣污染防制方案(2020年至2023年),業經行政院2020年5月22日核定在案,作為 2020-2023年空氣污染防制重點。前開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之管制措施區分為固定污染源管制、逸散污染源管制、移動污染源管制、綜合性管理等四大面向,其中移動污染源管制部分,政府將持續改善機車等交通工具污染,降低污染排放對民眾暴露之影響 。
(二)考量2007年7月1日施行機車第5期排放標準前出廠之機車供油系統採傳統化油器,難以精準控制噴油量,污染排放量高,環保署爰擴大汰舊補助對象至2007年6月30日前出廠之老舊機車,不再僅限於二行程機車,以加速改善空氣品質。自2020年起,針對淘汰老舊機車並換購電動二輪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之燃油機車者,提供補助至2021年底 。依環保署訂定「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第6條規定,依該辦法提出補助申請並經審核通過者,2020年淘汰老舊機車並換購電動機車或7期燃油機車者補助金額均為5000元;2021年補助金額則均減為3000元。
(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0年11月9日邀請環保署針對「未來臺灣空氣品質改善具體作為與期程目標」等列席報告並備質詢。立法委員質詢時表示,就空污防制而言,電動機車明顯比7期燃油機車乾淨,卻給予相同補助,這樣的方案已經出現運具電動化的發展遲緩,應該要檢討 。
(四)針對交通工具排放也是空氣污染重要因素,立委質疑7期燃油機車及電動機車都補助,結果「搞出一堆燃油車」,電動機車增加率則減半,不符國際趨勢,無法達到空污防制及減少碳排放。環保署今年將7期燃油機車比照電動機車補助5000元,立委表示,國際上運輸部門重要減碳策略,在於公共運輸、運具電動化,電動機車比7期燃油機車乾淨很多,但給予同樣金額之補助,結果根據10月機車銷售統計,電動機車增加率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近一半,燃油機車反而大幅增加2成達到8成 。
(五)為加速機車汰舊換新,環保署透過提供前開經濟誘因方式,自2020年起針對淘汰2007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換購電動二輪車或符合7期排放標準的燃油機車者提供補助,然卻造成油車換購熱潮,運具電動化政策推動遲緩,不利改善空污之情形,爰茲研提相關建議供參。
四、建議事項:
(一)檢討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提高換購電動機車誘因
考量部分地區電動機車充電站尚未普及或使用者有行駛陡坡等需求,且為同時鼓勵車廠提前生產更環保的燃油機車,爰將符合第7期排放標準(2021年1月1日施行)之機車亦列為補助之換新車種,為環保署2019年12月12日訂定「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納入7期燃油車為換購車種之政策說明 。
惟根據10月機車銷售統計 ,電動機車增加率較去年同期少一半;汰換車輛也多集中在都市,現行電動機車與燃油機車無差別的補助政策,反而導致更多都會區空污問題。爰請環保署應衡酌空污防制政策管制目的,重新檢討前開補助辦法,建議於都會區大幅增加電動機車補助金額,調降燃油機車補助金額,甚或不提供換購燃油機車之補助,以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誘因;另偏鄉地區因地形地勢關係或充電站尚未普及等原因,為滿足偏鄉地區民眾基本行之需求,仍維持現行提供換購燃油機車之補助。
(二)營造友善使用環境,提高換購電動機車意願
依交通部統計處2019年10月出版之機車使用狀況調查報告 ,有67.9%的老車使用者,在電動車價格、性能、充換電方便性具備競爭力之前提下,願意換購電動機車,這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經濟部、環保署、交通部)及業者共同努力,打造友善使用環境,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意願。
經濟部應持續輔導國內機車產業轉型電動化,使業者能製造或進口價格、性能與燃油機車相當,且能夠為民眾接受之電動機車,並將車輛維修點、充換電設施普及化及提升電池續航力,增進使用方便性,營造友善使用環境。
(三)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
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如禁止或限制移動污染源所使用燃料、動力型式等,前開管制措施由地方主管機關擬訂,報請環保署核定後公告之。爰請環保署督同地方政府評估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亦可提高民眾換購電動機車意願。另請交通部檢討逐步提高電動機車停車位比率、協調地方政府實施電動機車停車優惠(差別)費率,並研議訂定減少核發燃油機車牌照數量階段性目標。
撰稿人:楊盛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