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外國藍領勞工相關問題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11月
更新日期:109年11月27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蔡琮浩
編號:R01156
一、題目:開放外國藍領勞工相關問題研析
二、所涉法律
勞動基準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就業服務法、新經濟移民法、入出國及移民法
三、探討研析
(一)台灣鋼鐵公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時通過業界提案,建議政府參考日本作法,開放外國藍領勞工於通過語言及相關技術資格檢測後可取得居留資格 。業者指出,依照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就服法)第52條,外勞在台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2年,但此期間正是外勞熟悉部門作業流程且具最佳生產力階段,一旦被迫依法離台,企業只能重新進行人員培訓,而無法傳承技術及經驗,讓缺工企業深感困擾。
(二)我國和日本一樣,近年都面臨社會少子化和高齡化影響,而有勞動力短缺現象,尤其在藍領勞工部分更加明顯,3K產業 、看護、農業等體力勞動產業更加明顯。台灣在新冠肺炎危機中成為優等生,因此讓經濟活動不致停擺,各行各業穩定發展的同時,產業缺工問題也再次受到關注與討論。
(三)我國外籍勞工政策,目前有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就業服務法等。符合條件在台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 得依法申請就業金卡及永久居留,換言之,目前國內對於外國專業人才之界定,停留在一般所謂的白領勞工,對於從事體力勞動屬就服法第1項第8至10款聘僱之藍領勞工,則基於保護國內勞工就業利益之立場,採限額、限量、限來源國等方式管控。
(四)行政院曾於2018年訂定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其草案第3章規劃聘僱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僑外生、基層外國人員,或直接引進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外國人,卻因法案屆期不續審,行政院迄今仍未將法案再次函送立法院審議。在保障本國勞工工作權優先的前提下,開放外國藍領勞工補充國內勞動力成為政策上亟待討論的課題。
四、建議事項
(一)外勞政策從補充到替代,應從提升勞動環境著手
我國於1989年為因應重大公共建設而引進產業外勞,卻造成對外國藍領勞動力之過度依賴,而使引進外勞政策逐漸從「補充」轉變為「替代」,更使得只要產業界出現缺工的呼聲,最常執行的外勞政策便是開放配額、優惠和鬆綁。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近幾年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一直維持在73萬餘人,平均年增率為1.2% ,顯示全球化下,台灣人才流失嚴重,政府應回歸產業發展之根本問題,面對我國勞力密集中企業之現況,提出提升產業勞動生產力之相應政策,同時提升勞動市場合理薪資與工作環境留住人才,再由外勞補充不足之勞動力應較為妥適。
(二)政府應思考競合關係與完善技職、在職教育體系
雖然行政院在開放外籍藍領勞工的立法過程中,不斷強調不會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但要將外勞從移工變成移民,其對就業外其他層面之衝擊仍讓國人產生疑慮。一昧的以缺工為理由,研擬包括大量的政策優惠、僱用門檻、薪資門檻、自由轉換雇主以及後續申請永久居留條件降低等政策,卻未釐清藍領外勞專業技術層次之定義,亦有失妥當。開放宣稱具技術專業能力的外國藍領勞工,滿足資方可以更方便留用外國專業藍領勞工之立法政策,恐將不利於我國同樣條件、較欠缺專業能力的基層勞工與之競爭。因此,政府應考量我國相同條件勞工與外國專業藍領勞工之間的競合關係,規劃完善本國勞工之技職、在職教育體系,提升勞工技能競爭力,以降低對我國勞工之衝擊。
(三)勞動移民為人口政策之一環,宜速凝聚全民共識
目前世界各國都在搶勞動移民,歐洲最近發生與種族及宗教有關的暴亂,歐盟雖有意控制,但似很難採取有效對策。歐盟27國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歐洲暴力極端主義上升,跟移民未能融入社會有關,有必要提高歐洲的社會凝聚力。在日韓相繼調整外勞政策及東南亞國家經濟起飛情形下,台灣的外勞來源也在轉變,只透過總量管制等現行措施恐無法因應未來勞動市場。
行政院為解決產業勞動技術缺工、產業缺才等「雙缺」問題而研擬之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以專法開放勞動移民,並期能解決外勞問題,保障跨國外勞之工作人權,政策具前瞻性。但不可否認,一旦開放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移民,以目前國內近70萬 產業與社福外勞數量來看,將對社會、文化、產業、經濟發展甚至勞動市場結構等影響重大,從歐洲的例子來看,勞動移民政策為整體人口政策之一環,台灣做為全球化產業鏈亦無可避免需接納人才跨境移動,因此宜速凝聚全民共識並研擬完整之配套措施通盤考量後再行立法,以避免造成民眾疑慮與社會紛擾。
撰稿人:蔡琮浩
二、所涉法律
勞動基準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就業服務法、新經濟移民法、入出國及移民法
三、探討研析
(一)台灣鋼鐵公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時通過業界提案,建議政府參考日本作法,開放外國藍領勞工於通過語言及相關技術資格檢測後可取得居留資格 。業者指出,依照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就服法)第52條,外勞在台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2年,但此期間正是外勞熟悉部門作業流程且具最佳生產力階段,一旦被迫依法離台,企業只能重新進行人員培訓,而無法傳承技術及經驗,讓缺工企業深感困擾。
(二)我國和日本一樣,近年都面臨社會少子化和高齡化影響,而有勞動力短缺現象,尤其在藍領勞工部分更加明顯,3K產業 、看護、農業等體力勞動產業更加明顯。台灣在新冠肺炎危機中成為優等生,因此讓經濟活動不致停擺,各行各業穩定發展的同時,產業缺工問題也再次受到關注與討論。
(三)我國外籍勞工政策,目前有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就業服務法等。符合條件在台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 得依法申請就業金卡及永久居留,換言之,目前國內對於外國專業人才之界定,停留在一般所謂的白領勞工,對於從事體力勞動屬就服法第1項第8至10款聘僱之藍領勞工,則基於保護國內勞工就業利益之立場,採限額、限量、限來源國等方式管控。
(四)行政院曾於2018年訂定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其草案第3章規劃聘僱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僑外生、基層外國人員,或直接引進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外國人,卻因法案屆期不續審,行政院迄今仍未將法案再次函送立法院審議。在保障本國勞工工作權優先的前提下,開放外國藍領勞工補充國內勞動力成為政策上亟待討論的課題。
四、建議事項
(一)外勞政策從補充到替代,應從提升勞動環境著手
我國於1989年為因應重大公共建設而引進產業外勞,卻造成對外國藍領勞動力之過度依賴,而使引進外勞政策逐漸從「補充」轉變為「替代」,更使得只要產業界出現缺工的呼聲,最常執行的外勞政策便是開放配額、優惠和鬆綁。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近幾年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一直維持在73萬餘人,平均年增率為1.2% ,顯示全球化下,台灣人才流失嚴重,政府應回歸產業發展之根本問題,面對我國勞力密集中企業之現況,提出提升產業勞動生產力之相應政策,同時提升勞動市場合理薪資與工作環境留住人才,再由外勞補充不足之勞動力應較為妥適。
(二)政府應思考競合關係與完善技職、在職教育體系
雖然行政院在開放外籍藍領勞工的立法過程中,不斷強調不會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但要將外勞從移工變成移民,其對就業外其他層面之衝擊仍讓國人產生疑慮。一昧的以缺工為理由,研擬包括大量的政策優惠、僱用門檻、薪資門檻、自由轉換雇主以及後續申請永久居留條件降低等政策,卻未釐清藍領外勞專業技術層次之定義,亦有失妥當。開放宣稱具技術專業能力的外國藍領勞工,滿足資方可以更方便留用外國專業藍領勞工之立法政策,恐將不利於我國同樣條件、較欠缺專業能力的基層勞工與之競爭。因此,政府應考量我國相同條件勞工與外國專業藍領勞工之間的競合關係,規劃完善本國勞工之技職、在職教育體系,提升勞工技能競爭力,以降低對我國勞工之衝擊。
(三)勞動移民為人口政策之一環,宜速凝聚全民共識
目前世界各國都在搶勞動移民,歐洲最近發生與種族及宗教有關的暴亂,歐盟雖有意控制,但似很難採取有效對策。歐盟27國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歐洲暴力極端主義上升,跟移民未能融入社會有關,有必要提高歐洲的社會凝聚力。在日韓相繼調整外勞政策及東南亞國家經濟起飛情形下,台灣的外勞來源也在轉變,只透過總量管制等現行措施恐無法因應未來勞動市場。
行政院為解決產業勞動技術缺工、產業缺才等「雙缺」問題而研擬之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以專法開放勞動移民,並期能解決外勞問題,保障跨國外勞之工作人權,政策具前瞻性。但不可否認,一旦開放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移民,以目前國內近70萬 產業與社福外勞數量來看,將對社會、文化、產業、經濟發展甚至勞動市場結構等影響重大,從歐洲的例子來看,勞動移民政策為整體人口政策之一環,台灣做為全球化產業鏈亦無可避免需接納人才跨境移動,因此宜速凝聚全民共識並研擬完整之配套措施通盤考量後再行立法,以避免造成民眾疑慮與社會紛擾。
撰稿人:蔡琮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