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功率雷射筆潛藏危機問題之探討
撰成日期:109年12月
更新日期:109年12月3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黃華源
編號:R01168
一、 題目:高功率雷射筆潛藏危機問題之探討
二、 所涉法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三、探討研析
(一)台北市市議員鍾沛君於市政總質詢說,接獲民眾陳情,網路可買到具高功率雷射激光筆,她在議場擺出多顆黑色氣球,並拿出雷射激光筆讓柯文哲市長嘗試是否可射穿氣球。柯市長持雷射激光筆照射多顆氣球,氣球皆瞬間爆裂。柯市長表示,此款雷射筆真的具有破壞力,「這應該算是武器吧」 。
(二)據了解,此款雷射激光筆有上萬瓦數,跟過去民眾使用的雷射筆不同,且能透過網路購買,但此款雷射筆瓦數未標示清楚,恐會造成小朋友、民眾誤用而造成傷害,此外,此款雷射激光筆照射仙女棒、火柴,都能順利點燃,就連厚紙板也能被強光燒出一個洞,不應再被當成文具使用。
(三)各大購物網站雷射筆價格,從600至1,000多元都有,甚至業者還主打可以「秒燃火柴」,功率高達5萬毫瓦,一般只要高於500毫瓦就可能讓身體灼傷甚至造成火災 ,更何況高出100倍,而實際瞭解,書局賣的雷射筆雖然多半是100毫瓦以下,但幾乎都沒清楚標示功率,消費者根本無從辨識。
(四)目前經濟部規定雷射筆大於100毫瓦販售就是違法 ,1到100毫瓦只有要求廠商,要經過標檢局檢驗判定是否合格,而且只能做為教學使用,但問題是未限制購買者,就怕小朋友買了造成危險。本來寓教於樂,用來觀星教學或科學研究指筆使用的雷射筆,就怕反倒成了點火凶器。
四、建議事項
很多人在工作簡報場合,或是教學講解場合,常會使用雷射筆指示用途,方便其他人了解情況,不過因雷射筆使用風險性較高,如有使用不當恐會造成消費者健康或財產的危害。而高功率的雷射筆甚至在市面或者是網路上都很容易購買,卻潛藏危機,但現今相關規定似乎難以規範,為防範危害於未然,謹提出下述建議供參:
(一)販售須清楚標示功率及可購買者身份等事項
市面書局販售的雷射筆功率雖然多半是100毫瓦以下,符合法令販售規定,並有經過標檢局檢驗判定是否合格,而且規定只能做為教學使用,但幾乎都沒清楚標示功率及可購買者身分等,當務之急必須明確要求廠商販售須清楚標示雷射筆之功率、可購買者身份及使用規範、應注意事項等,讓消費使用者可資遵循,避免危害發生。
(二)嚴加查察管制非法販售
目前經濟部規定雷射筆大於100毫瓦販售就是違法,但現行各大購物網站就可購買高功率之雷射筆,甚至業者還主打可以「秒燃火柴」,功率高達5萬毫瓦,一般只要高於500毫瓦就可能讓身體灼傷甚至造成火災,在台灣似乎難以規範高功率雷射筆之販售,基於安全需要考量,建議主管單位必須嚴加查察非法販售,以維持市售雷射筆的安全性。
(三)高功率雷射筆應嚴加管制
高功率的雷射筆在市面或者是網路上都很容易購買,卻潛藏危機。雷射筆功率以瓦數危險程度來看,大於500毫瓦的就有可能造成火災 。暗空協會副會長劉德洋指出,在紐澳若要操作高功率的雷射筆,必須要有執照,但在台灣似乎缺乏規範。建議主管單位應儘速就高功率的雷射筆訂出管制規範,嚴加管制。雷射筆功率若達到足以具殺傷力時,甚至應修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其納入管制範圍,以免讓不法份子運用,造成危害。
撰稿人:黃華源 109.12.1
二、 所涉法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三、探討研析
(一)台北市市議員鍾沛君於市政總質詢說,接獲民眾陳情,網路可買到具高功率雷射激光筆,她在議場擺出多顆黑色氣球,並拿出雷射激光筆讓柯文哲市長嘗試是否可射穿氣球。柯市長持雷射激光筆照射多顆氣球,氣球皆瞬間爆裂。柯市長表示,此款雷射筆真的具有破壞力,「這應該算是武器吧」 。
(二)據了解,此款雷射激光筆有上萬瓦數,跟過去民眾使用的雷射筆不同,且能透過網路購買,但此款雷射筆瓦數未標示清楚,恐會造成小朋友、民眾誤用而造成傷害,此外,此款雷射激光筆照射仙女棒、火柴,都能順利點燃,就連厚紙板也能被強光燒出一個洞,不應再被當成文具使用。
(三)各大購物網站雷射筆價格,從600至1,000多元都有,甚至業者還主打可以「秒燃火柴」,功率高達5萬毫瓦,一般只要高於500毫瓦就可能讓身體灼傷甚至造成火災 ,更何況高出100倍,而實際瞭解,書局賣的雷射筆雖然多半是100毫瓦以下,但幾乎都沒清楚標示功率,消費者根本無從辨識。
(四)目前經濟部規定雷射筆大於100毫瓦販售就是違法 ,1到100毫瓦只有要求廠商,要經過標檢局檢驗判定是否合格,而且只能做為教學使用,但問題是未限制購買者,就怕小朋友買了造成危險。本來寓教於樂,用來觀星教學或科學研究指筆使用的雷射筆,就怕反倒成了點火凶器。
四、建議事項
很多人在工作簡報場合,或是教學講解場合,常會使用雷射筆指示用途,方便其他人了解情況,不過因雷射筆使用風險性較高,如有使用不當恐會造成消費者健康或財產的危害。而高功率的雷射筆甚至在市面或者是網路上都很容易購買,卻潛藏危機,但現今相關規定似乎難以規範,為防範危害於未然,謹提出下述建議供參:
(一)販售須清楚標示功率及可購買者身份等事項
市面書局販售的雷射筆功率雖然多半是100毫瓦以下,符合法令販售規定,並有經過標檢局檢驗判定是否合格,而且規定只能做為教學使用,但幾乎都沒清楚標示功率及可購買者身分等,當務之急必須明確要求廠商販售須清楚標示雷射筆之功率、可購買者身份及使用規範、應注意事項等,讓消費使用者可資遵循,避免危害發生。
(二)嚴加查察管制非法販售
目前經濟部規定雷射筆大於100毫瓦販售就是違法,但現行各大購物網站就可購買高功率之雷射筆,甚至業者還主打可以「秒燃火柴」,功率高達5萬毫瓦,一般只要高於500毫瓦就可能讓身體灼傷甚至造成火災,在台灣似乎難以規範高功率雷射筆之販售,基於安全需要考量,建議主管單位必須嚴加查察非法販售,以維持市售雷射筆的安全性。
(三)高功率雷射筆應嚴加管制
高功率的雷射筆在市面或者是網路上都很容易購買,卻潛藏危機。雷射筆功率以瓦數危險程度來看,大於500毫瓦的就有可能造成火災 。暗空協會副會長劉德洋指出,在紐澳若要操作高功率的雷射筆,必須要有執照,但在台灣似乎缺乏規範。建議主管單位應儘速就高功率的雷射筆訂出管制規範,嚴加管制。雷射筆功率若達到足以具殺傷力時,甚至應修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其納入管制範圍,以免讓不法份子運用,造成危害。
撰稿人:黃華源 109.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