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苗取得與研發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12月
更新日期:109年12月1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楊芳苓
編號:R01173
一、 題目:新冠肺炎疫苗取得與研發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藥事法
三、探討研析:
(一)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透露,「口袋已經有一些疫苗」後,疫苗如何取得及接種,成為國人關心話題。陳時中表示,目前新冠肺炎疫苗的副作用尚未確認,將來若要開放接種,暫不考慮在社區施打,將在有專業人員常駐的醫療院所為主,並將設置疫苗地圖供民眾查詢(再爆疫苗之亂?陳時中:搶打或不打 很難避免,聯合報,2020/11/24)。
(二)近日一份對53國對抗新冠肺炎病毒排名,我排名第三,疫苗可近性排名低於越南泰國,衛福部表示:整體可以前三名是肯定臺灣防疫成果,有些國家取得疫苗就會報告,我國疫苗洽談因從頭到尾都保密,但取得的疫苗不會比人家少,保密是談判需要,「才會讓人以為我們沒有取得。」(1500萬劑新冠疫苗到手! 我首度成功直洽藥廠取得疫苗,聯合報,2020/11/25)
(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說明新冠疫苗貨量,至少可以從COVAX平台(COVAX計畫全稱Covid-19 Vaccines Global Access,由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及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共同主導,計畫旨在確保新冠疫苗授權使用後,能迅速、公平地把疫苗分配給世界)取得460萬劑,若COVAX「守信」可在明年第一季開打,預計目標3千萬劑,將透過與藥廠直接接洽、國產疫苗研發三管齊下達成,由於歐美日本等強國用剩的疫苗才會給COVAX,我國能取得的數量勢必少之又少,專家乃對於這項布局提出疑慮並指出,若連身為「大盤商」的藥廠都爭取不到,COVAX只是「中盤商」可能更沒希望。
四、建議事項:
鑑於國際疫情延燒,全球累計病例已經突破6000萬,種種跡象顯示,面對疫情沒有鬆懈的空間,對於新冠肺炎疫苗取得及研發成為各界關注問題,茲建議說明如下。
(一)加速國際疫苗之採購協商程序
近來新冠疫苗研發接連傳出捷報,根據花旗研究(Citi Research)發表的報告指出,最快明年第四季可望形成群體免疫。一般來說,疫苗覆蓋率至少應達百分之70才能形成群體免疫。數據顯示,已開發國家共獲得雙邊預訂疫苗總量的百分之85,美英日加澳和歐盟等國與地區的訂購量,已超過本身人口數。(疫苗採購戰 指揮中心:明年第一季有望開打 我至少取得460萬劑,聯合報,2020/11/25)。因此,加速疫苗採購協商程序實刻不容緩。
在全球疫苗研發競賽中,輝瑞/BNT疫苗、莫德納疫苗、牛津/AZ疫苗為領先群,專家指出,此次,指揮中心不對外講明疫苗採購細節原因可能有兩種,第一是簽約廠商可供貨時間非常晚、第二是簽約疫苗連第三期臨床試驗都還沒做到,鑑於2009年搶買H1N1疫苗,政府就是將所有資訊統統透明化,結果反而協商失敗,一劑都沒買到(買哪家疫苗?政府保密到家,聯合新聞網,2020/12/5)。面對全球疫苗搶購熱潮,衛福部採購數量是否能達標,能搶到何種疫苗,仍舊未定,建議衛福部加速國際疫苗之採購程序,審慎面對各種國際情勢,同時各界宜給予適度談判空間以為因應。
(二)持續進行國產疫苗之研發
我國新冠肺炎疫苗尚在研發階段,食藥署說明,目前我國3家藥廠已進入第一期臨床試驗,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後,每家至少需3500人,登記名單都須經由廠商評估。(因為有您,疫苗有譜,「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意向登記平台」正式上線,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0/11/11)。國家疫苗之研發,需瞭解潛在風險,如果有不適,須趕快通知計畫主持人,給予醫療措施。
為縮短新冠疫苗的開發期程,與一般藥品逐步開發不同的是,目前已採各階段平行執行,大幅縮短研發時間。為加速疫苗上市,食藥署及醫藥品查驗中心也在疫苗開發各階段,主動提供法規諮詢與技術輔導,廠商送審資料隨到隨審,並協助廠商克服在藥品開發過程中可能遭遇的瓶頸(跨界合作催生新冠肺炎疫苗,藥物食品安全週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出版,2020/8/28)。
在加速新冠疫苗開發期程的前提下,疫苗的安全與品質也是重要管控目標,許多國家都有緊急授權使用機制,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2020年6月發布指引表明,應限制於已從臨床試驗獲得足夠療效安全資料後始得運用(林志六,美國FDA之新冠肺炎新疫苗研發指引:兼論臺灣新冠肺炎疫苗,月旦醫事法報告,第49期,2020年11月,頁22)。我國藥事法第48條之2第1項亦有類似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目前我國疫苗研發進度雖較為落後,惟仍宜參酌美國研發指引為依循,期望在我國產官學跨領域合作,匯集各界資源、提升疫苗研發量能之下,共同催生新冠疫苗及早問世,以終結疫情。
撰稿人:楊芳苓
二、所涉法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藥事法
三、探討研析:
(一)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透露,「口袋已經有一些疫苗」後,疫苗如何取得及接種,成為國人關心話題。陳時中表示,目前新冠肺炎疫苗的副作用尚未確認,將來若要開放接種,暫不考慮在社區施打,將在有專業人員常駐的醫療院所為主,並將設置疫苗地圖供民眾查詢(再爆疫苗之亂?陳時中:搶打或不打 很難避免,聯合報,2020/11/24)。
(二)近日一份對53國對抗新冠肺炎病毒排名,我排名第三,疫苗可近性排名低於越南泰國,衛福部表示:整體可以前三名是肯定臺灣防疫成果,有些國家取得疫苗就會報告,我國疫苗洽談因從頭到尾都保密,但取得的疫苗不會比人家少,保密是談判需要,「才會讓人以為我們沒有取得。」(1500萬劑新冠疫苗到手! 我首度成功直洽藥廠取得疫苗,聯合報,2020/11/25)
(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說明新冠疫苗貨量,至少可以從COVAX平台(COVAX計畫全稱Covid-19 Vaccines Global Access,由世界衛生組織、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及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共同主導,計畫旨在確保新冠疫苗授權使用後,能迅速、公平地把疫苗分配給世界)取得460萬劑,若COVAX「守信」可在明年第一季開打,預計目標3千萬劑,將透過與藥廠直接接洽、國產疫苗研發三管齊下達成,由於歐美日本等強國用剩的疫苗才會給COVAX,我國能取得的數量勢必少之又少,專家乃對於這項布局提出疑慮並指出,若連身為「大盤商」的藥廠都爭取不到,COVAX只是「中盤商」可能更沒希望。
四、建議事項:
鑑於國際疫情延燒,全球累計病例已經突破6000萬,種種跡象顯示,面對疫情沒有鬆懈的空間,對於新冠肺炎疫苗取得及研發成為各界關注問題,茲建議說明如下。
(一)加速國際疫苗之採購協商程序
近來新冠疫苗研發接連傳出捷報,根據花旗研究(Citi Research)發表的報告指出,最快明年第四季可望形成群體免疫。一般來說,疫苗覆蓋率至少應達百分之70才能形成群體免疫。數據顯示,已開發國家共獲得雙邊預訂疫苗總量的百分之85,美英日加澳和歐盟等國與地區的訂購量,已超過本身人口數。(疫苗採購戰 指揮中心:明年第一季有望開打 我至少取得460萬劑,聯合報,2020/11/25)。因此,加速疫苗採購協商程序實刻不容緩。
在全球疫苗研發競賽中,輝瑞/BNT疫苗、莫德納疫苗、牛津/AZ疫苗為領先群,專家指出,此次,指揮中心不對外講明疫苗採購細節原因可能有兩種,第一是簽約廠商可供貨時間非常晚、第二是簽約疫苗連第三期臨床試驗都還沒做到,鑑於2009年搶買H1N1疫苗,政府就是將所有資訊統統透明化,結果反而協商失敗,一劑都沒買到(買哪家疫苗?政府保密到家,聯合新聞網,2020/12/5)。面對全球疫苗搶購熱潮,衛福部採購數量是否能達標,能搶到何種疫苗,仍舊未定,建議衛福部加速國際疫苗之採購程序,審慎面對各種國際情勢,同時各界宜給予適度談判空間以為因應。
(二)持續進行國產疫苗之研發
我國新冠肺炎疫苗尚在研發階段,食藥署說明,目前我國3家藥廠已進入第一期臨床試驗,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後,每家至少需3500人,登記名單都須經由廠商評估。(因為有您,疫苗有譜,「COVID-19疫苗臨床試驗意向登記平台」正式上線,行政院全球資訊網,2020/11/11)。國家疫苗之研發,需瞭解潛在風險,如果有不適,須趕快通知計畫主持人,給予醫療措施。
為縮短新冠疫苗的開發期程,與一般藥品逐步開發不同的是,目前已採各階段平行執行,大幅縮短研發時間。為加速疫苗上市,食藥署及醫藥品查驗中心也在疫苗開發各階段,主動提供法規諮詢與技術輔導,廠商送審資料隨到隨審,並協助廠商克服在藥品開發過程中可能遭遇的瓶頸(跨界合作催生新冠肺炎疫苗,藥物食品安全週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出版,2020/8/28)。
在加速新冠疫苗開發期程的前提下,疫苗的安全與品質也是重要管控目標,許多國家都有緊急授權使用機制,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2020年6月發布指引表明,應限制於已從臨床試驗獲得足夠療效安全資料後始得運用(林志六,美國FDA之新冠肺炎新疫苗研發指引:兼論臺灣新冠肺炎疫苗,月旦醫事法報告,第49期,2020年11月,頁22)。我國藥事法第48條之2第1項亦有類似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目前我國疫苗研發進度雖較為落後,惟仍宜參酌美國研發指引為依循,期望在我國產官學跨領域合作,匯集各界資源、提升疫苗研發量能之下,共同催生新冠疫苗及早問世,以終結疫情。
撰稿人:楊芳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