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與環境共生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09年12月
更新日期:109年12月16日
作者:孫晉英
編號:R01176
一、題目:光電與環境共生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農業發展條例、森林法
三、探討研析
(一)屏東市公所在其某一公園草地上,突兀地蓋了面積頗大,且高度
極低的太陽能板(下稱光電板),底下空間狹窄,幾乎無法利用,
遮蓋原本綠意盎然的景觀,令居民不解的是光電板下難道只能在
草地上種電,而不能再做其他利用,想不出為什麼會做出這種東
西?屏東市公所說明此係為了配合中央推動綠能政策,又因公
園周邊缺乏停車格位,才會架設光電板,除了種電外,也能做為
汽車停車的遮蔽物。但因光電板下設置高度不夠高,根本不可能
停車。經會勘後公所決議因民眾觀感不佳,將於春節前拆除光電
板,恢復公園綠地,未來若要設立光電板,選址一定會顧及地方
需求,並配合地形地貌。
(二)雖有媒體認為政府推動綠電有嚴重偏差,為了種光電,從山坡地
到海濱、從溼地到埤塘、從農地到平地造林地,到處都要種電,
毀農砍樹、破壞生態來種電,那些要砍樹種電的土地動輒數百上
千公頃的釋出,連前央行總裁彭淮南,都忍不住打電話給農委會
主委陳吉仲:「百萬棵樹你砍得下去?」
(三)綠電政策是政府的既定目標,台糖積極配合建置光電板,但其中
台糖董事長所提出之「營農型光電」的理念,因被冠上「砍樹種
電」惡名,致目前台電已將屏東萬巒新赤農場營農型太陽光電計
畫暫時擱置,而台糖仍認為有5個理由仍值得繼續推動。台糖提
出5個原因,說明其為何需要進行試驗營農型光電:1.20年補
貼期快到,台糖一年現在可收到1.7億造林補助,到期後沒有其
他收入,需考慮公司經營;2.造林地也應該回歸農用,提高糧食
自給率;3.可促進地質改良,推動綠能加值。當初會拿來平地造
林的土地,多是石頭多、貧脊土地。變成營農光電後,光電業者
會自己花錢去做農地改良,20年後太陽光電不要了,這裡已是
優良農田;4.可透過營農型光電,增加當地青農就業機會;5.
試驗完後可以給其他農地參考。認為這是多贏策略,無需把台糖
的試驗污名化。
(四)所謂營農型光電(農電共生),就是地面種農作物,上面架設太陽
光電板,我國規定面板遮蔽率不得超過40%。在上述計畫中台糖
盤點土地約有2600公頃,扣掉賣相不佳土地,最後提出種電
200MW的目標。不過上述太陽光電計畫,因遭地方質疑要砍掉平
地森林,引來「砍樹種電」的罵名。
四、建議事項
從屏東市公所在公園草地上所搭建光電板的案例來看,公所的原意並非不可取,惟在規劃、設計、評估、執行與結果間產生極大的落差,導致連市民都無法理解市公所怎會做出這樣的一個建設,並非市民不支持建設太陽能光電,而是缺乏融入環境景觀設計的結果遠低於市民的期待。事實上,在高雄市與台南市 亦都有將環境景觀融入光電建設的計畫,可資作為參考仿效。以下就光電建設與環境共生的個案提出通案建議如下:
(一)融入既有環境,做適當的規劃設計
在屏東市公所的案例中,缺乏在既有的公園環境中,將光電
板的建設,融入景觀設計,致未能獲得市民的支持。因此,市公
所團隊應要有尊重在地環境及民意的理念,請廠商提出適當且符
合既有環境的藍圖設計。
(二)活絡農電共生,兼顧環境保護之目標
台糖提出將營農型光電(農電共生)構想,試驗於其萬巒新赤
農場營農型太陽光電計畫,在基礎上是有其先天優勢,惟因社會
大眾認為建設光電板會大量砍伐在當地已成長數十年的樹,覺得
甚為可惜與不解,遂引起社會大眾的不安與反對。台糖的計畫應
再縝密的檢討規劃,將既有環境景觀及樹木保護融入該計畫中,
或許會有多贏的轉局;此外,光電板的安裝設計,更應跳脫既有
的傳統模式,以提高其融入環境景觀中的彈性。
撰稿人:孫晉英109.12.10
二、所涉法規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農業發展條例、森林法
三、探討研析
(一)屏東市公所在其某一公園草地上,突兀地蓋了面積頗大,且高度
極低的太陽能板(下稱光電板),底下空間狹窄,幾乎無法利用,
遮蓋原本綠意盎然的景觀,令居民不解的是光電板下難道只能在
草地上種電,而不能再做其他利用,想不出為什麼會做出這種東
西?屏東市公所說明此係為了配合中央推動綠能政策,又因公
園周邊缺乏停車格位,才會架設光電板,除了種電外,也能做為
汽車停車的遮蔽物。但因光電板下設置高度不夠高,根本不可能
停車。經會勘後公所決議因民眾觀感不佳,將於春節前拆除光電
板,恢復公園綠地,未來若要設立光電板,選址一定會顧及地方
需求,並配合地形地貌。
(二)雖有媒體認為政府推動綠電有嚴重偏差,為了種光電,從山坡地
到海濱、從溼地到埤塘、從農地到平地造林地,到處都要種電,
毀農砍樹、破壞生態來種電,那些要砍樹種電的土地動輒數百上
千公頃的釋出,連前央行總裁彭淮南,都忍不住打電話給農委會
主委陳吉仲:「百萬棵樹你砍得下去?」
(三)綠電政策是政府的既定目標,台糖積極配合建置光電板,但其中
台糖董事長所提出之「營農型光電」的理念,因被冠上「砍樹種
電」惡名,致目前台電已將屏東萬巒新赤農場營農型太陽光電計
畫暫時擱置,而台糖仍認為有5個理由仍值得繼續推動。台糖提
出5個原因,說明其為何需要進行試驗營農型光電:1.20年補
貼期快到,台糖一年現在可收到1.7億造林補助,到期後沒有其
他收入,需考慮公司經營;2.造林地也應該回歸農用,提高糧食
自給率;3.可促進地質改良,推動綠能加值。當初會拿來平地造
林的土地,多是石頭多、貧脊土地。變成營農光電後,光電業者
會自己花錢去做農地改良,20年後太陽光電不要了,這裡已是
優良農田;4.可透過營農型光電,增加當地青農就業機會;5.
試驗完後可以給其他農地參考。認為這是多贏策略,無需把台糖
的試驗污名化。
(四)所謂營農型光電(農電共生),就是地面種農作物,上面架設太陽
光電板,我國規定面板遮蔽率不得超過40%。在上述計畫中台糖
盤點土地約有2600公頃,扣掉賣相不佳土地,最後提出種電
200MW的目標。不過上述太陽光電計畫,因遭地方質疑要砍掉平
地森林,引來「砍樹種電」的罵名。
四、建議事項
從屏東市公所在公園草地上所搭建光電板的案例來看,公所的原意並非不可取,惟在規劃、設計、評估、執行與結果間產生極大的落差,導致連市民都無法理解市公所怎會做出這樣的一個建設,並非市民不支持建設太陽能光電,而是缺乏融入環境景觀設計的結果遠低於市民的期待。事實上,在高雄市與台南市 亦都有將環境景觀融入光電建設的計畫,可資作為參考仿效。以下就光電建設與環境共生的個案提出通案建議如下:
(一)融入既有環境,做適當的規劃設計
在屏東市公所的案例中,缺乏在既有的公園環境中,將光電
板的建設,融入景觀設計,致未能獲得市民的支持。因此,市公
所團隊應要有尊重在地環境及民意的理念,請廠商提出適當且符
合既有環境的藍圖設計。
(二)活絡農電共生,兼顧環境保護之目標
台糖提出將營農型光電(農電共生)構想,試驗於其萬巒新赤
農場營農型太陽光電計畫,在基礎上是有其先天優勢,惟因社會
大眾認為建設光電板會大量砍伐在當地已成長數十年的樹,覺得
甚為可惜與不解,遂引起社會大眾的不安與反對。台糖的計畫應
再縝密的檢討規劃,將既有環境景觀及樹木保護融入該計畫中,
或許會有多贏的轉局;此外,光電板的安裝設計,更應跳脫既有
的傳統模式,以提高其融入環境景觀中的彈性。
撰稿人:孫晉英10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