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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午餐管理及食材相關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1月 更新日期:110年1月15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趙俊祥 編號:R01203
一、題目:學校午餐管理及食材相關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學校衛生法、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三、探討研析
(一)本院於去年(2020年)底通過開放萊豬相關9項行政命令,為避免學生吃到萊豬,教育部已完成22縣市國中、國小契約換約,學校營養午餐肉類與蛋類一律採用國產在地「三章一Q」產品 。
(二)教育部於去年11月13日修正完成「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已訂約之學校可依契約範本第16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或以「附約」增加約款的方式以為因應。契約範本修正重點為規範肉類一律採用國產在地具「三章一Q」之產品,肉類加工(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在地之優良產品;若廠商未使用國產在地肉品(含加工品)或有混充、假冒產品供貨不實情節,訂有違約罰則,最重可終止契約 。
四、建議事項
(一)積極輔導學校提升學校午餐食材可溯源比率
「學校衛生法」於2013年修正第23條第3項條文,即要求學校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另為配合行政院食安五政策,教育部與農委會共同於2017年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在地章Q食材試辦計畫;鼓勵學校使用「三章一Q(有機標章、產銷履歷TAP標章、臺灣優良農產品CAS標章及國產溯源QR Code)」之在地優良食材,並自2018年起全面推動。目前可溯源比率約7成 ,為避免目前未可溯源之食材成為違規食材之破口,各級主管機關應積極輔導學校,提升食材可溯源比率。
(二)三章一Q食材之補助宜考量城鄉差距並逐步將高中納入
行政院自2017年起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政策(每人每餐獎勵3.5元),鼓勵學校採用「三章一Q」優良在地食材。今年(2021年)更將投入20億元於學校使用「三章一Q」食材之補助,從過去每人每天3.5元提升至6元,立意甚佳。惟關於標章食材之取得,存在城鄉差距問題,建議對於無法充分取得標章食材的偏鄉小校,因地制宜而有不同的措施,讓偏鄉小校也可獲得補助。此外,目前僅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可獲得上述補助,配合12年國教之實施,建議考量未來逐步將高級中學學校午餐納入。
(三)加強並落實學校午餐跨部會合作及三級管理稽查機制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2條第6項規定訂定之「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已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督導考核學校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落實自行檢查管理。(第1項)學校每週應至少檢查餐飲場所一次,並予記錄;其紀錄應保存三年。(第2項)前項檢查項目,由主管機關定之。(第3項)各級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規定會同農業及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抽查所轄學校餐飲衛生,每學年至少一次。(第4項)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應會同衛生福利及農業主管機關聯合稽查學校午餐供餐之團膳廠商及食材供應商,每學年應至少稽查轄區內辦理學校午餐之團膳廠商一次。(第5項)」惟目前稽查比例仍不足,各級主管機關應強化並落實中央聯合訪視抽查、縣市主動全面督導監控、學校自主管理之三級管理機制。配合加強食材溯源及源頭管理,以確保校園供餐一律使用在地食材與用餐安全。
撰稿人:趙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