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及教養負擔與少子化之關連性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2月
更新日期:110年2月1日
作者:李基勝
編號:R01223
一、題目:房價及教養負擔與少子化之關連性研析
二、所涉法規
《社會救助法》、《社會救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
三、探討研析
(一)背景說明-少子化趨勢
根據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總體統計資料庫(下稱資料庫)提供之資料顯示,自1993年以來,出生人數長期趨向遞減,死亡人數則反向遞增,自然增加與社會增加人數均逐年減少,2020年已然呈現負成長,詳見表1及圖1。
(二)住宅價格指數與少子化之關連性
根據內政部動產資訊平台之資料顯示,自2012年第3季至2020年第3季之住宅價格指數,一路向上攀升,詳見表2。
自從1993年以來,臺灣的人口的增加幅度逐年降低,2020年已然呈現負成長;住宅價格卻仍呈現上漲趨勢,詳見圖2。
再從非官方資料圖2a及圖2b來觀察,遠自1987年以來,房價即不斷上漲,雖與總人口數逐年增加有正關係,但每年增加幅度卻是不斷下滑的。可見,房價上漲未必單純來自居住需求(1990年78.5%、2000年82.4%、2010年84% )所致。以閒置房屋比例(1990年13.3%、2000年17.6%、2010年19.3% )與房價同步上升,可佐證一二。
然而房價上漲卻可能成為少子化的因素之一,按營建署曾委託住宅學會針對六都房價負擔能力與生育率長期趨勢進行研究,即發現全國總生育率與房屋貸款負擔率 呈現負向關係,亦即房價負擔能力越低,同時間總生育率就越低,且以雙北、台中等區域較明顯 。
國外也有類似研究,2018年美國最大房屋平台Zillow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房價和生育率之間存在著極強的負相關,即房價漲,則出生率降低;該報告甚至指出,以全美國25-29歲婦女為樣本,房價平均每上升10%,生育率就下降1.5% 。
(三)教養負擔與少子化之關連性
1、家庭所得與家庭人口
根據統計網資料顯示,自1976年以來,家庭所得逐年增加,家庭成員平均可支配金額也隨之增加,而且增加幅度頗為可觀,然若從家庭人口數來看,家庭人口數卻也逐年下降,而就業人口亦增加的,約增加24%(詳見表3及圖3)。究竟是就業機會增加?還是需要更多家庭成員就業以養家?惟因資料有限無法究其因果關係。
2、教養負擔(包括教育、食物、醫療保健及居住)
根據資料庫顯示,自1981年至2020年,主要的物價指數以教育費用 的漲幅最大,高達3倍有餘;食物類次之,也超過2.4倍;醫療保健類再次之,超過2.1倍;居住類也超過1.6倍(詳見表4及圖4)。現代人固然比過去的生活水準提升不少,但其教養負擔(包括教育、食物、醫療保健及居住)卻也相對提高。
3、戶數十等分位組分界點之可支配所得
另從戶數十等分位組分界點之可支配所得來觀察,1976年之分界點9(193,900元)為分界點1(55,700元)之3.48倍;到了2019年則為5.29倍(1,920,731元:363,226元),二者的差距明顯擴大。分界點1,從1976年至2019年才增加了6.52倍,但分界點9卻增加了9.91倍。由此可見,儘管全部的家庭所得明顯增加,然而財富集中的現象也不斷加劇,詳見表5及圖5。
4、家庭所得與子女人數之關連性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4年至2019年之家庭收支調查資料,就平均每戶家庭收支依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比較全戶及其未成年人數,不論高低所得家庭,均呈現下滑趨勢,詳見表6。而且只有最高所得家庭於2010年之後,未成年人占全戶人數之比例高於全體家庭平均值,最低所得家庭之未成年人占全戶人數之比例,自來均低於全體家庭平均值,而次高所得家庭之未成年人占全戶人數之比例,自2010年起也低於全體家庭平均值,詳見圖6。由此可見,家庭所得影響子女之生育。
5、教養負擔可能也是少子化的因素之一
物價指數之增幅,對於貧富的影響是一致的。綜上所見,家庭所得偏低者的負擔是相對吃重的,尤其是教育、飲食、醫療保健及居住負擔的增幅,對於中低所得家庭更是難以承擔之重。因此,教養負擔不斷加重可能也是少子化的因素之一。
四、結論與建議
(一)教養負擔加劇少子化反而應優先解決
子女的教育、飲食及醫療保健之負擔,遠比居住問題更為迫切且直接。只要租得起住宅,只要擠得下一家人,居住問題就解決了。但飲食與醫療保健,是維持生命不可或缺的,不能跟居住問題一樣將就打折扣的;而教育決定未來在社會上的競爭力,與未來所得有密切關連。窮人買不起房,可以認命,但教養負擔能力不足,將使下一代陷入惡性循環,所以這才是少子化的直接衝擊因素。提高家庭收入雖然可以提升子女的教養負擔能力,當然有助於緩和少子化的衝擊。但提高低所得家庭之收入,涉及家庭成員工作能力之提升,與總體的社會及經濟條件之調整,難能一蹴可及。
(二)強化弱勢家庭的教養扶助是可行對策
如果弱勢家庭之教養負擔由政府提供津貼,甚至全額負擔,以減輕最低與次低所得家庭無扶養與教育子女之經濟的與非經濟的壓力,因為學習必須學而時習之,才能發揮效果。最低與次低所得家庭之子女往往受限於父母為生活奔波,或教育水準偏低,無力自行陪伴課後複習,或付費進補習班 加強課後複習。因此,提供具體而有效的改善弱勢家庭子女的整體受教條件,令其無後顧之憂,或然能激起生育子女的慾望,以緩和少子化問題。
撰稿人:李基勝
二、所涉法規
《社會救助法》、《社會救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
三、探討研析
(一)背景說明-少子化趨勢
根據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總體統計資料庫(下稱資料庫)提供之資料顯示,自1993年以來,出生人數長期趨向遞減,死亡人數則反向遞增,自然增加與社會增加人數均逐年減少,2020年已然呈現負成長,詳見表1及圖1。
(二)住宅價格指數與少子化之關連性
根據內政部動產資訊平台之資料顯示,自2012年第3季至2020年第3季之住宅價格指數,一路向上攀升,詳見表2。
自從1993年以來,臺灣的人口的增加幅度逐年降低,2020年已然呈現負成長;住宅價格卻仍呈現上漲趨勢,詳見圖2。
再從非官方資料圖2a及圖2b來觀察,遠自1987年以來,房價即不斷上漲,雖與總人口數逐年增加有正關係,但每年增加幅度卻是不斷下滑的。可見,房價上漲未必單純來自居住需求(1990年78.5%、2000年82.4%、2010年84% )所致。以閒置房屋比例(1990年13.3%、2000年17.6%、2010年19.3% )與房價同步上升,可佐證一二。
然而房價上漲卻可能成為少子化的因素之一,按營建署曾委託住宅學會針對六都房價負擔能力與生育率長期趨勢進行研究,即發現全國總生育率與房屋貸款負擔率 呈現負向關係,亦即房價負擔能力越低,同時間總生育率就越低,且以雙北、台中等區域較明顯 。
國外也有類似研究,2018年美國最大房屋平台Zillow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房價和生育率之間存在著極強的負相關,即房價漲,則出生率降低;該報告甚至指出,以全美國25-29歲婦女為樣本,房價平均每上升10%,生育率就下降1.5% 。
(三)教養負擔與少子化之關連性
1、家庭所得與家庭人口
根據統計網資料顯示,自1976年以來,家庭所得逐年增加,家庭成員平均可支配金額也隨之增加,而且增加幅度頗為可觀,然若從家庭人口數來看,家庭人口數卻也逐年下降,而就業人口亦增加的,約增加24%(詳見表3及圖3)。究竟是就業機會增加?還是需要更多家庭成員就業以養家?惟因資料有限無法究其因果關係。
2、教養負擔(包括教育、食物、醫療保健及居住)
根據資料庫顯示,自1981年至2020年,主要的物價指數以教育費用 的漲幅最大,高達3倍有餘;食物類次之,也超過2.4倍;醫療保健類再次之,超過2.1倍;居住類也超過1.6倍(詳見表4及圖4)。現代人固然比過去的生活水準提升不少,但其教養負擔(包括教育、食物、醫療保健及居住)卻也相對提高。
3、戶數十等分位組分界點之可支配所得
另從戶數十等分位組分界點之可支配所得來觀察,1976年之分界點9(193,900元)為分界點1(55,700元)之3.48倍;到了2019年則為5.29倍(1,920,731元:363,226元),二者的差距明顯擴大。分界點1,從1976年至2019年才增加了6.52倍,但分界點9卻增加了9.91倍。由此可見,儘管全部的家庭所得明顯增加,然而財富集中的現象也不斷加劇,詳見表5及圖5。
4、家庭所得與子女人數之關連性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4年至2019年之家庭收支調查資料,就平均每戶家庭收支依可支配所得按戶數五等分位比較全戶及其未成年人數,不論高低所得家庭,均呈現下滑趨勢,詳見表6。而且只有最高所得家庭於2010年之後,未成年人占全戶人數之比例高於全體家庭平均值,最低所得家庭之未成年人占全戶人數之比例,自來均低於全體家庭平均值,而次高所得家庭之未成年人占全戶人數之比例,自2010年起也低於全體家庭平均值,詳見圖6。由此可見,家庭所得影響子女之生育。
5、教養負擔可能也是少子化的因素之一
物價指數之增幅,對於貧富的影響是一致的。綜上所見,家庭所得偏低者的負擔是相對吃重的,尤其是教育、飲食、醫療保健及居住負擔的增幅,對於中低所得家庭更是難以承擔之重。因此,教養負擔不斷加重可能也是少子化的因素之一。
四、結論與建議
(一)教養負擔加劇少子化反而應優先解決
子女的教育、飲食及醫療保健之負擔,遠比居住問題更為迫切且直接。只要租得起住宅,只要擠得下一家人,居住問題就解決了。但飲食與醫療保健,是維持生命不可或缺的,不能跟居住問題一樣將就打折扣的;而教育決定未來在社會上的競爭力,與未來所得有密切關連。窮人買不起房,可以認命,但教養負擔能力不足,將使下一代陷入惡性循環,所以這才是少子化的直接衝擊因素。提高家庭收入雖然可以提升子女的教養負擔能力,當然有助於緩和少子化的衝擊。但提高低所得家庭之收入,涉及家庭成員工作能力之提升,與總體的社會及經濟條件之調整,難能一蹴可及。
(二)強化弱勢家庭的教養扶助是可行對策
如果弱勢家庭之教養負擔由政府提供津貼,甚至全額負擔,以減輕最低與次低所得家庭無扶養與教育子女之經濟的與非經濟的壓力,因為學習必須學而時習之,才能發揮效果。最低與次低所得家庭之子女往往受限於父母為生活奔波,或教育水準偏低,無力自行陪伴課後複習,或付費進補習班 加強課後複習。因此,提供具體而有效的改善弱勢家庭子女的整體受教條件,令其無後顧之憂,或然能激起生育子女的慾望,以緩和少子化問題。
撰稿人:李基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