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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產婦照護及宣導問題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3月 更新日期:110年3月17日 作者:孫晉英 編號:R01256
一、題目:高齡產婦照護及宣導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優生保健法
三、探討研析
(一)依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統計,2019年體重低於2500公克的
新生兒達10.24%創新高,早產兒也有10.4%,每10名新生兒
中,就有1名有早產與體重過輕問題。2019年我國高齡產婦已
占30.94%,創歷史新高,也就是說,每3名產婦就有1人高於
35歲 。
(二)早產兒體重一定過輕,且週數越小、出生體重越輕,孕婦高齡
本身有免疫等疾病等,都是早產的風險因子。雖然大部分早產兒
都很健康,但部分易有腦部發育不良的風險,尤其是24至28週
就出生的早產兒,較足月胎兒更容易有併發症,確實需要國家多
投入資源,或是讓早療儘早介入,能更幫助預後情況。專家指出
新生兒體重過輕的原因除了懷多胞胎、胎盤病態等,最主要還是
與孕婦高齡化較有關係 。
(三)高齡產婦(女性長於35歲)占整體產婦的比例越來越高,從2010
年的29,103人、17.47%,一路成長到2019年的54,449人、30.94
%。專家指出,產婦高齡化與社會工作型態變遷有關,呼籲高齡
產婦應接受更密集產檢,若有疾病或是不舒服等症狀,一定要儘
快就醫 。
(四)據悉國健署目前對於高齡產婦,有提供以下福利照護:
1.為防治遺傳性疾病,對34歲以上、本人或配偶罹患或家族有
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
的危險機率大於1/270者、經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者、
胎兒疑似基因疾病等高風險孕婦,提供產前遺傳診斷及遺傳性
疾病檢查 。
2.補助每位準媽媽10次產前檢查、1次超音波檢查及第35-37
週1次乙型鏈球菌篩檢,另針對孕期重要健康議題(孕期營養、
維持母胎安全、孕期心理適應等),於第1、3孕期各提供1次
產前衛教指導 。
四、建議事項
鑒於高齡產婦比例年增率提高,早產兒的風險比例亦增加,尤其在當今少子化與人口生死數交叉 的問題上,我們必須更加重視高齡產婦比例年增率提高的問題。目前依國健署的做法,係透過其網站或少數媒體發布相關的新聞,其宣導力道似乎稍嫌不足,建議以下列方式強化之,提醒婦女同胞高齡生產的風險,同時提供適齡生產有關之正確訊息。甚至防疫工作與健康資訊,亦可一併以此途徑傳播,此外,政府亦可藉此管道澄清假新聞(消息)。
(一)善用資通訊傳播科技強化宣導功效
仿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開發通訊應用軟體(APP)之方法,
就高齡產婦於第1次產檢後即進行醫療關懷,在取得當事人的同
意下建立個人產檢檔案,主動追蹤安排其應接受更密集的產檢或
定期回診的時間,尤其對於曾經就醫治療的高齡產婦主動提醒其
應回診的時間。
(二)強化於醫療院所及公共場所宣導
在公私立醫療院所及大都會地區人口較常聚集的公共場所,
設置電子看板、宣傳標語或文宣資料以強化宣導,例如:大眾運
輸車站與車廂等。
(三)加強宣導適齡生育,並研議給予實質的鼓勵誘因
從高齡產婦與早產兒所產生的高風險現象而言,加強宣導適
齡生育的作為,除可以提高生育率外,更可符合優生保健的要求
。政府應考慮在此人口生死數交叉之際,給予年輕孕婦更實質的
鼓勵誘因,例如出生嬰兒為我國國籍者之產婦在30歲以前生產
者,由政府免費提供每位嬰兒紙尿布1天1片為期1年(即365
片/年),類推於31歲以前生產者前9個月、32歲以前生產者6
個月等等實質誘因,並可仿口罩實名制方法由藥房的通路領取




撰稿人:孫晉英11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