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院公私合併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4月
更新日期:110年4月21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王幼萍
編號:R01289
一、題目:大學校院公私合併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大學法、私立學校法
三、探討研析
(一)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截至108學年度,大學校院共有152所,由於校數過多,部分學校已面臨招生不足之窘境,教育團體指出,愈偏遠縣(市)的學校愈容易瀕臨退場,恐拉大城鄉教育資源差距,因此,呼籲教育部推動公、私立大學校院合併 ,藉由體質健全的公立大學提升私立大學之體質。
(二)由於「公私併」涉及的法令多元且複雜,包括:公立大學校院係遵循《大學法》,私立大學校院則是依據《私立學校法》之規定,復因私立大學校院涉及董事捐贈、學校法人財產移轉、董事會意願,以及合併後法人、教職員工身分的轉換等問題,難度很高。
(三)教育部於去(109)年委託中正大學研究「公私併」的可能性,研究結果為先讓具互補性的公、私立大學校院跨校合作,漸進式進行教研資源整合,再進行組織合併,可行的模式包括:建立跨校合作機制,破除學校間現有組織的界線,促進教師、學生、職員間的流動。另一模式則是建立共同治理與決策機制,讓雙方辦學品質與標準趨於一致,強化實質合作關係 。
四、建議事項
(一) 訂定專法辦理公私併之相關事宜
為因應高等教育少子化衝擊和國際競爭等重大挑戰,我國目前已有公立大學校院進行「公公併」,亦有私立大學校院進行「私私併」,惟因並無「公私併」之法源依據,因此,並無公、私立大學校院合併之案例。「公私併」可以做為協助解決私立大學校院退場來降低學校校數之配套方式,亦可藉由資源共享提升私立大學校院之體質,惟因公、私立大學校院之教育資源及品質差異性很大,因此,難度很高。建議政府宜儘速訂定「公私併」之相關規定與辦理程序,以更開創性的方式讓大學校院在人事、主計、法令上有更大的彈性。如此不但可增加政府推動「私立學校退場」減少大學校數之政策彈性,亦可提升國內大學校院之整體質量,強化國家競爭力。
(二) 訂定誘因促使高等教育公共化
大學整併並非僅是整併體質不健全的學校,亦可讓部分辦學績效卓著之私立大學校院與具互補性之公立大學校院資源整合進行合併。國立中山大學有意與私立高雄醫學大學合併,雙方都有強烈的合併意願,只要鬆綁法令,就有機會水到渠成,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以國立中山大學與私立高雄醫學大學合作經驗為例,兩校都位於高雄,中山大學規模雖小但研究能量佳,卻缺少醫學院,高醫大則以醫學院為主體,兩校近年因策略聯盟及協同教學,雙邊教師早已合作共同研提計畫爭取研究經費,在臨床與研究上可以互補,產能亦佳。「公私併」最大的困境在於私立學校董事會的意願,一所經營不錯的私立學校,很難有併校的意願或迫切性。建議政府宜訂定誘因,藉由「公私併」提升彼此校務發展之動能,並促使高等教育公共化。
撰稿人:王幼萍
二、所涉法規
大學法、私立學校法
三、探討研析
(一)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截至108學年度,大學校院共有152所,由於校數過多,部分學校已面臨招生不足之窘境,教育團體指出,愈偏遠縣(市)的學校愈容易瀕臨退場,恐拉大城鄉教育資源差距,因此,呼籲教育部推動公、私立大學校院合併 ,藉由體質健全的公立大學提升私立大學之體質。
(二)由於「公私併」涉及的法令多元且複雜,包括:公立大學校院係遵循《大學法》,私立大學校院則是依據《私立學校法》之規定,復因私立大學校院涉及董事捐贈、學校法人財產移轉、董事會意願,以及合併後法人、教職員工身分的轉換等問題,難度很高。
(三)教育部於去(109)年委託中正大學研究「公私併」的可能性,研究結果為先讓具互補性的公、私立大學校院跨校合作,漸進式進行教研資源整合,再進行組織合併,可行的模式包括:建立跨校合作機制,破除學校間現有組織的界線,促進教師、學生、職員間的流動。另一模式則是建立共同治理與決策機制,讓雙方辦學品質與標準趨於一致,強化實質合作關係 。
四、建議事項
(一) 訂定專法辦理公私併之相關事宜
為因應高等教育少子化衝擊和國際競爭等重大挑戰,我國目前已有公立大學校院進行「公公併」,亦有私立大學校院進行「私私併」,惟因並無「公私併」之法源依據,因此,並無公、私立大學校院合併之案例。「公私併」可以做為協助解決私立大學校院退場來降低學校校數之配套方式,亦可藉由資源共享提升私立大學校院之體質,惟因公、私立大學校院之教育資源及品質差異性很大,因此,難度很高。建議政府宜儘速訂定「公私併」之相關規定與辦理程序,以更開創性的方式讓大學校院在人事、主計、法令上有更大的彈性。如此不但可增加政府推動「私立學校退場」減少大學校數之政策彈性,亦可提升國內大學校院之整體質量,強化國家競爭力。
(二) 訂定誘因促使高等教育公共化
大學整併並非僅是整併體質不健全的學校,亦可讓部分辦學績效卓著之私立大學校院與具互補性之公立大學校院資源整合進行合併。國立中山大學有意與私立高雄醫學大學合併,雙方都有強烈的合併意願,只要鬆綁法令,就有機會水到渠成,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以國立中山大學與私立高雄醫學大學合作經驗為例,兩校都位於高雄,中山大學規模雖小但研究能量佳,卻缺少醫學院,高醫大則以醫學院為主體,兩校近年因策略聯盟及協同教學,雙邊教師早已合作共同研提計畫爭取研究經費,在臨床與研究上可以互補,產能亦佳。「公私併」最大的困境在於私立學校董事會的意願,一所經營不錯的私立學校,很難有併校的意願或迫切性。建議政府宜訂定誘因,藉由「公私併」提升彼此校務發展之動能,並促使高等教育公共化。
撰稿人:王幼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