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農產品產銷調節之研析 撰成日期:110年4月 更新日期:110年4月26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吳欣宜 編號:R01295
一、 題目:農產品產銷調節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農業發展條例、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農藥管理法、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三、 探討研析
(一) 日前中國海關總署以病蟲害檢疫為由,宣布自3月1日起暫停進口台灣鳳梨。此禁令一出,外界普遍認為政治意味成分居多,國內從官方至民間發起吃鳳梨的愛國運動,鄰國日本、新加坡等也爭相熱情相挺,一時間台灣鳳梨炙手可熱,價格不降反漲。雖說鳳梨問題暫時獲得解決,然而此「鳳梨之亂」卻也凸顯出台灣農產品長久以來產銷失衡,且過度依賴中國單一市場之問題。
(二) 農業是生物性產業,本就受天氣影響,近年來極端氣候事件頻傳,天災及人為搶種等因素加劇產銷失衡問題,農產品時常面臨「菜土菜金」之挑戰。面對台灣農產品產銷失衡幾成慣性之問題,政府長久以來的因應不是採取收購、耕鋤或是去化等消極作法,就是只能號召全民消費,或是要求國軍、學校、監所等團膳大量採購。
(三) 由於中國人口基數大,市場規模龐大,且地鄰台灣,從儲運成本、交期與購買所得來看,符合目標市場要件,導致農產品外銷多集中於中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了降低農產品外銷過度集中單一國家之風險,積極輔導業者開拓新市場,包括針對不同目標市場提供海外拓銷獎勵、輔導公協會參加重要展會、在新興市場通路舉辦台灣農產節活動、在新加坡等重要目標國家超市設置台灣農產品專區,以及協助業者取得清真認證以開拓穆斯林市場等。
四、 建議事項
(一) 落實生產登記制度,有效控管供需
產銷失衡的根本原因是缺乏計畫性生產機制,導致生產過量,政府雖已針對大宗敏感性作物,輔導農民在栽種時先行登記,並在超種時發出預警,然而登記制度沒有適當配套措施,長年下來淪為形式,自無法有效發揮預警作用。準此,為有效落實生產登記制度,應以法源強制農民登記,另外種苗業和農藥販賣業皆為登記制,應一同納入管理,從前端的種苗購買,再搭配後端的農藥肥料獎勵、農業保險、災損補助及去化收購等,讓生產登記成為各項措施之前提要件,提高農民登記意願。
(二) 開發多元加工產業,提高附加價值
農產品有不便儲運之易腐特性,製成加工品即可不受此限制,除可以增加產品多元化,提高附加價值,並可藉此導入契作契銷方式,讓農民專心生產目標市場所需農產品,建立穩定之供應鏈。以鳳梨為例,鳳梨酥就是最受國人或外國遊客喜愛的伴手禮,然而鳳梨品種眾多,鳳梨酥內餡採用的是土鳳梨,與本次鳳梨事件主角的台農17號金鑽鳳梨不同,金鑽鳳梨因為甜度高,一般都以鮮食為主,也非製作鳳梨罐頭所使用的原料,因此除了分散農民種植之品種,也可輔導業者開發符合金鑽鳳梨特性之加工產品。
(三) 強化冷鏈及物流技術,確保產品品質
由於農產品的保鮮期短,以冷鏈倉儲方式暫儲是調整批發市場供應量之重要手法,另外在電商平台已成行銷顯學的時代,如何確保現採品質和運送後到達消費端一致,冷鏈及物流技術成了關鍵。以近期出口至新加坡的鳳梨出現黑心事件為例,果肉黑心是因為海運儲藏溫度過低所致。要讓台灣外銷農產品具有競爭力,應針對各國消費習慣做市場分析,並就各項農產品對應其外銷國訂定品質規範及出貨SOP,例如:採收熟度、藥檢規範、儲運溫度、到岸保存方式等,皆應要有明確標準,才能確保農產品之穩定品質,建立「產地品牌」。
撰稿人:吳欣宜